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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决定书
来源:源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5-02-28 11:2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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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知单位:广东迅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602MA55PAXC2P

  法定代表人:李仕伟,公民身份号码:4425********281571

  经查,你单位承建的华创威新材料(广东)有限公司工业园建设施工总承包工程,存在拖欠2022年8月至2024年12月农民工工资的问题,涉及人数124人,涉及金额共计4041859.60元,情节严重。

  2025年2月13日,我局依法向你单位送达《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事先告知书》(源人社监列告字〔2025〕1号),拟将你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你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向我局提出异议。

  我局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八条及《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决定将你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由相关部门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列入期限为2025年2月25日至2028年2月24日(三年)。

  根据《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你单位如已经改正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且自改正之日起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满六个月,可书面提交申请、已经改正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证据、不再拖欠农民工工资书面信用承诺,向我局提出提前移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申请。我局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决定是否予以提前移出。

  如不服本决定,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源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东源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

  联系地址:河源市源城区南堤路3号

  联 系 人:鲁淑军        联系电话:0762-3323636

河源市源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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