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0日—2024年5月30日,通过区人民政府官网对关于公开征求对《源城区加强小区业主委员会建设暂行办法(修改稿)》社会公众意见。经综合汇总,共收到与本办法相关的意见1条,部分采纳1条,解释说明1条。具体情况如下(见附件)。
源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5日
附件:
2024年5月20日—2024年5月30日,通过区人民政府官网对关于公开征求对《源城区加强小区业主委员会建设暂行办法(修改稿)》社会公众意见。经综合汇总,共收到与本办法相关的意见1条,部分采纳1条,解释说明1条。具体情况如下(见附件)。
源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5日
附件:
序号 | 意见建议 | 采纳情况 |
1 | 一是在制定暂行办法的时候,区住建局能否牵头推动源城区各小区的业主委员会组建,二是在新建的住宅,商业小区,在物业进场后能否有效监管物业公司,避免物业公司只管收费,不作为的行为,三是能否在暂行办法中体现适合我区目前经济消费层面的物业管理费指导标准。 | 部分采纳。该意见内容主要是如何有效推动业主委员会组建、完善物业服务监管体系,并非对文件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建议。对于提出的意见建议,我局将会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研究后联系群众予以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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