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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源城区农业水费收缴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征集意见结果的公告
来源:源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4-09-13 15: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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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有关规定,我局在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12日,通过源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源城区农业水费收缴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综合汇总,共收到相关意见1条,不采纳1条,具体情况如下(见附件)。



  源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13日


  附件

序号

意见及建议

采纳情况

1

建议不收取农业水费,这样会加重农民负担

不采纳。根据改革要求,农业水价应达到或分步达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用水合作组织全覆盖、水权分配到户、用水按量收费、工程设施管护责任到人、奖补机制建立和奖补资金到位,总体上不会增加农民负担。


  本征集意见网址链接:http://www.gdyc.gov.cn/hdjlpt/yjzj/answer/38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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