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城乡低保最低标准的通知》(粤民发〔2022〕44号)、《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的通知》(粤民函〔2022〕152号)、《河源市民政局关于提高我市2022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河民[2022]62号),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提高我区2022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依据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公开向公众征求意见,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2年6月22日至2022年7月2日。
二、提交意见途径
1.书面信函请寄至:河源市源城区公园东路28号区民政局收,邮编:517000。
2.传真:0762-3186266 电子邮箱:ycmzbgs@126.com
3.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沟通。
附件:源城区民政局关于提高我区2022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pdf
河源市源城区民政局
2022年6月22日
本征集意见结果反馈:http://www.gdyc.gov.cn/zmhd/jgfk/content/post_5039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