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进一步加快企业上市步伐,推动更多优质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实现做大做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河源市金融工作局 河源市财政局关于修订印发河源市上市后备企业财政资金支持方案的通知》(河金〔2022〕23号)等文件精神,对《关于印发源城区推动企业上市发展的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源金〔2019〕4号)进行了修订,形成《源城区上市后备企业财政资金支持方案(征求意见稿)》,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2023年2月20日-2023年2月28日)。如有意见建议,可通过书面、电话、邮件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须告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包晓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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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源城区上市后备企业财政资金支持方案(征求意见稿).doc
2. 关于《源城区上市后备企业财政资金支持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
源城区金融工作局
2023年2月20日
本征集意见结果反馈:http://www.gdyc.gov.cn/zmhd/jgfk/content/post_5391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