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查发现《源城区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第八条、第十四条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存在排除、限制竞争的内容。按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政策制定机关未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出台政策措施的,应当及时补做审查;发现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问题的,应当按照相关程序停止执行或者调整相关政策措施;停止执行或者调整相关政策措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向社会公开”,现就废止《源城区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公开征求群众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6月15日。
二、提交意见途径
1.书面信函请寄至:河源市源城区公园路43号(河源市源城区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邮编517000。
2.电话:0762-3332722,电子邮箱:hyycjmj@163.com。
3.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沟通。
附件:1.源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源城区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源府办〔2023〕28号).pdf
2.关于废止《源城区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说明.pdf
源城区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4年5月14日
本征集意见结果反馈:http://www.gdyc.gov.cn/zmhd/jgfk/content/post_6100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