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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源城区地质灾害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12-03 10:5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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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源府办〔2020〕2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属有关单位:

  《源城区地质灾害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八届45次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反映。


  源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11日



  源城区地质灾害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发〔2018〕1号)和《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源市地质灾害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河府办〔2020〕4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全区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3处,受威胁人口295人,潜在经济损失2381万元。全区威胁100人以上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2处,受威胁人口222人,潜在经济损失1585万元。

  我区地处花岗岩风化土层覆盖区及沉积岩风化松散岩土覆盖区,灾害点类型主要为崩塌和滑坡;我区地质灾害致灾点多集中在城镇居民区,与削坡建房及工程建设等密切相关,存在较多削坡建房风险点。

  从地区分布来看,地质灾害隐患分布在源南镇及源西街道。其中源南镇1处、源西街道2处(详见附件1、2)。

  从影响范围来看,威胁100人以上的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2处,威胁10人至100人的中型地质灾害隐患点1处(详见附件1)。

  从隐患类型来看,滑坡1处、崩塌2处。

  二、总体思路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政府主导、分级负责、部门联动、全民动员、防治结合”的工作原则,采取“全面排查隐患、彻底摸清情况,分类科学研判、精准综合治理”的策略,结合《河源市地质灾害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全面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做好避险搬迁;加强工程治理,有效化解隐患;提升能力建设,加强监测预警等措施,推进防治监测预警精准化,技术治理现代化,责任落实层级化,群测群防大众化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重点解决我区地质灾害防治的突出问题,基本消除重大地质灾害隐患。

  三、总体目标

  计划用3年时间,对全区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综合治理,按照地质灾害的大、中规模等级,对威胁100人以上的地质灾害点治理争取省、市列入地质灾害点安排治理计划。到2022年底前努力实现以下四项工作目标:

  (一)2020年组织地质勘查技术单位对源西街道黄子洞村下围村小组崩塌地灾隐患点和源西街道庄田村光明社区大坑崩塌地灾隐患点进行勘查、设计和立项等前期工作,根据勘查设计成果向省、市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地质灾害隐患点省级专项治理资金,2021年组织技术资质治理工程队伍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工程治理;至2022年底前,实现消除2处威胁100以上在册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目标。

  (二)2020年底前,建成更加完善、覆盖全区的群测群防体系。以现有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为基础,通过建立以行政村(居委会)为单元的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健全群测群防“三查”工作制度,配置普适型巡查监测装备,建成更加完善、覆盖全区隐患点和风险点的群测群防体系,全面落实地质灾害防御工作。

  (三)2020年初,建成覆盖全区的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实现我区至少有一支地质灾害防治技术队伍。同时,建立健全自然资源部门与地勘单位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实现统一领导、部门联动、上下协调、机制灵活、职责明确的目标,全面提升基层地质灾害防控能力和保障水平。

  (四)2022年底前,大幅降低全区削坡建房引发地质灾害风险。按照“降低存量风险,坚决遏制增量”的思路,建立台账,制定综合治理措施,通过开展避险搬迁、简易工程治理和监测等方式,大幅降低存量风险。加快村庄规划编制,根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划定灾害影响范围和安全防护范围,加强村庄建房的规划选址、用地管理、建设管理和监管引导,坚决遏制增量。

  四、重点工作任务

  (一)综合治理全区在册中型地质灾害隐患点。

  对我区的2处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因地制宜,区分轻重缓急,采取削坡减载、坡面防护、修筑挡土墙、挖截排水沟等有效的技术手段,有计划实施工程治理,根治地质灾害隐患。对暂无条件实施工程治理的源南镇白田村新杨村小组滑坡地质灾害隐患点,采取应急治理和加强群测群防工作,确保受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责任单位:源南镇、源西街道、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

  (二)综合治理削坡建房风险点。

  按照“降低存量风险,坚决遏制增量”的思路,深入排查削坡建房风险点,加强综合整治管理。到2020年底前,在既往削坡建房排查工作基础上,全面完成全区削坡建房风险点的排查,建立风险点管理台账,制定综合治理措施。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落实防控责任,以行政村(居委会)为单元,对削坡建房实行群测群防和网格化管理,建立镇街道干部包村(居委会)、村(居委会)干部包组、管理员包点的三级防控体系。到2022年底前,拟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积极引导群众自主开展削坡建房避险搬迁、简易工程治理和监测,大幅降低削坡建房引发地质灾害风险。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落实国家建筑边坡监管有关规定,出台乡村住房建设指导意见,从严监管乡村住房建设行为;自然资源部门在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推进村庄规划编制过程中,结合村庄安全和防灾减灾要求,划定灾害影响范围和安全防护范围,提出预防和应对地质灾害的措施,编制削坡建房引发地质灾害防御指引,指导群众科学开展建房选址、削坡护坡等防御措施,进一步加强削坡建房的用地管理和违法用地的查处;农业农村部门在美丽乡村的建设过程中,要优先推进削坡建房避险搬迁工作,负责确定村民建房资格,自然资源部门确定选址,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确定建设要求。(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

  (三)设立群测群防体系。

  到2020年底前,以现有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为基础,以行政村(居委会)为单元,建立由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责任人、由村(居委会)干部担任管理员、由群测群防员担任专管员的“三员共管”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学校、旅游景区(点)、水利设施、交通设施、医疗机构等也要建立责任人、管理员的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健全群测群防雨前排查、雨中巡查和雨后复查的“三查”工作制度,配置简易监测工具和移动巡(排)查终端,建成更加完善、覆盖全省隐患点和风险点的群测群防体系。各镇街道和区有关部门对参与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专管员给予工作补助。(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教育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

  (四)设立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

  到2020年初,按照“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地勘单位的技术优势,推进自然资源部门与地质勘探单位合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实现全区至少有一支地质灾害防治技术队伍。区级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形成统一领导、部门联动、上下协调、机制灵活、职责明确的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区财政局要将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区财政局、地勘单位)

  五、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机构。建立区级指导、统筹,各镇街道实施的分级负责机制。区政府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担任组长,分管财政、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局的副区长担任副组长,自然资源、武装、文广旅体、应急、住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教育、发改、宣传、财政、公安、卫健、供电、生态环境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各镇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为成员的源城区地质灾害综合治理三年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由分管自然资源和住房城乡建设的副区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区府办协调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的副主任和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兼)办公室副主任。区有关部门要按照《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重点工作分工方案》职责分工,制定工作措施,指导行业地灾防治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成立相应的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和政策引导,编制具体细化实施方案,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提高组织保障水平,确保行动计划各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二)筹措资金,加大力度。我区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费用已被列入全省地质灾害资金支持范围,要积极加强与省、市财政和自然资源部门联系,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财政支持资金早日落实。进一步加大地质灾害防治资金保障力度,确保资金落实到位。同时,区财政要同步积极筹措资金,加大资金保障力度。

  (三)强化规划,保障用地。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大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削坡建房的重大风险点避险搬迁用地指标和空间保障力度,实施避险搬迁的农民住房所需用地计划指标由省统筹保障,允许使用各地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加强村庄规划实施管理,村庄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应严格落实村庄安全和防灾减灾要求,村民宅基地选址和农房建设必须避开地质灾害危险区域。结合乡村振兴、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农村危房改造、泥砖房改造、拆旧复垦和生态移民等政策统筹推进避险搬迁。

  (四)规范项目,严格管理。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程严格按照《广东省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全部纳入项目库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制。按照省下达的综合防治任务,市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大型(含)以上治理工程入库项目的统筹申报、监督管理、竣工验收和信息公开工作,以及中、小型治理工程项目库管理;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做到项目计划、补助政策、招标过程、竣工验收和资金使用“五公开”。同时,认真落实廉政监督制度,加强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督。

  (五)加大宣传,提高认识。采取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工程的重要意义,使受威胁群众增强对综合防治的认识,提高避险搬迁的积极性,形成群众积极配合开展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工程的良好社会氛围,保障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工程顺利进行。

  (六)强化考核,督查督办。区政府将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作列入重点督办事项,每年下达目标任务,按照“半年通报、年度督查”要求,定期检查各镇街道和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区政府要与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工作责任书,明确年度工作任务和要求,强化考核监督。对在工作中玩忽职守、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源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11日


附件1:

源城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情况表


序号

地区

威胁1000人以上

特大型隐患点

威胁100人至1000人

大型隐患点

威胁10人至100人

中型隐患点

威胁10人以下

小型隐患点

合计

1

源城区

0

2

1

0

3



附件2:


源城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明细表


地级市

灾害位置

灾害

类型

灾害

规模

稳定性

危害性

威胁

人员

(人)

潜在

经济

损失

(万元)

监测人

防治措施

行业

分类

1

河源市

源城区源西街道

光明社区大坑小组

崩塌

中型

较差

105

600

黄文章

工程治理

村庄

2

河源市

源城区源西街道

黄子洞村下围村小组

崩塌

中型

较差

117

985

彭小斌

工程治理

城镇

3

河源市

源城区源南镇

白田新杨村小组

滑坡

中型

较差

73

796

曾友生

应急处置

村庄




附件3:


源城区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治理计划表


序号

地区

威胁1000人以上

特大型隐患点

威胁100人至1000人

大型隐患点

威胁10人至100人

中型隐患点

威胁10人以下

隐患点

合计

1

源城区

0

2

1


3




附件4:


源城区在册质灾害隐患点工程治理明细表

地级市

灾害位置

灾害

类型

灾害

规模

稳定性

危害性

威胁

人员(人)

潜在

经济

损失

(万元)

监测人

防治

措施

行业

分类

1

河源市

源城区源西街道

光明社区大坑小组

崩塌

中型

较差

105

600

黄文章

工程

治理

村庄

2

河源市

源城区源西街道

黄子洞村下围村小组

崩塌

中型

较差

117

985

彭小斌

工程

治理

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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