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府发〔2022〕1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各单位:
《源城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方案(2021-2025年)》已经九届14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区委八届第22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源城区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4日
附件:源城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方案(2021-2025年).docx
源府发〔2022〕1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各单位:
《源城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方案(2021-2025年)》已经九届14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区委八届第22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源城区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4日
附件:源城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方案(2021-2025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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