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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源市源城区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01-26 09: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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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府〔2023〕57号

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区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河源市源城区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教育局反映。


  源城区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9日


河源市源城区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

目  录

  第一章 发展基础与发展环境 

  第一节 发展基础 

  第二节 发展环境 

  第二章 总体战略与发展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第三节 发展目标

  第三章 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第一节 构建中小幼一体化的思想政治工作体系 

  第二节 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升 

  第三节 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体系 

  第四章 加快教育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 全力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第二节 加快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 

  第三节 提升现代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水平 

  第五章 深化教育改革 

  第一节 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 

  第二节 深化办学体制和管理体制改革

  第三节 深化民办教育管理改革 

  第四节 深化招生制度改革

  第五节 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

  第六章 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育人才队伍

  第一节 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 

  第二节 提升教育人才队伍素质

  第三节 深化教师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第七章 切实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

  第一节 牢牢掌握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权

  第二节 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

  第三节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第八章 实施保障

  第一节 机制保障

  第二节 依法治理 

  第三节 资源保障 

  第四节 安全与后勤保障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为建设源城区高质量教育体系,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根据《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广东省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河源市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和《河源市源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发展基础与发展环境

  “十三五”时期,区委、区政府及教育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全区教育总体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了重要贡献。“十四五”时期,教育发展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面临复杂而深刻的重大变化,教育承担着更为重要的历史使命。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区委、区政府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区委成立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加大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完成了各项既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实现了教育全面发展。

  教育普及水平显著提升。全区教育发展总量位居全市前列,各级各类教育毛入学(园)率保持高位增长。截至2020年,全区各级各类学校195所,在校生124636人。学前教育在园幼儿30017人,排全市第1位,毛入园率达99.12%,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50.22%,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80.22%;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88664人,其中小学65932人,排全市第1位,初中22732人,排全市第3位,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118.40%;普通高中在校生5955人,排全市第5位,毛入学率达98.61%以上;特殊教育学生146人,排全市第1位。教育公平不断推进,解决了53020人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问题,约占全市总量的61%,其中外省流入随迁子女11473人;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7.20%。

  教育质量实现新提升。2016年,成功创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2018年成功创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德育工作的时代性、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增强,东埔中学、宝源学校、埔前中学和埔前中心小学等4所学校被授予“广东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体育工作成果显著,埔前中学、太阳升小学、下角小学、高莲小学、公园西小学、雅居乐小学和源西中学等7所学校被授予“国家足球特色学校”,高新区实验学校等11所学校被授予“广东省校园足球推广学校”。教研成果成绩斐然,“十三五”以来我区各中小学校获得市级以上集体荣誉227项,中小学教师获得市级以上荣誉3128项,中小学生获得市级以上荣誉2836项,教师发表市级以上论文5225篇。

  教育改革迈出新步伐。推进教育管理育人模式、教学方法改革,实施“校地结对、实践育人”模式,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国防教育育人功能有效发挥。推进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不断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推动民办学校管理改革,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教育保障达到新高度。实现学前教育到高中教育生均财政拨款全覆盖。实现区级层面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支出“两个只增不减”。2016—2020年,全区地方教育经费总投入累计达59.75亿元,其中财政性教育经费33.16亿元,年均分别增长11.11%和11.66%。2020年各级各类学校专任教师6876名,研究生学历教师数量增加到48位。中小学校校通宽带接入率达100%,多媒体教室班班通达100%。切实履行发展教育主体责任,积极迎接省对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全过程参与国家对源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质量监测。完善各教育阶段学生资助制度,各级财政共投入1367.3万元,资助各级各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767人次。

  依法治教工作成效显著。以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不断规范教育行政执法行为,着力提升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工作水平。截至2020年,全区中小学全面贯彻落实“一校一章程”工作,实现了100%聘请法律顾问,100%成功创建省级标准依法治校达标学校,其中东埔中学、下城小学、啸仙中学、雅居乐中学、高莲小学和公园西小学成功创建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

第二节 发展环境

  教育事关民族兴旺、人民福祉和国家未来。“十四五”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新征程的重要阶段,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地位更加凸显,国家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到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后继有人,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决定性意义的事业的高度,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科教兴国”“人才强国”的国家战略目标,为推进教育公平提供了良好的历史发展机遇和强大动力。目前,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深入发展,科技创新正在引领社会生产新变革,人才竞争日趋激烈。我国进入社会主义新时代和新发展阶段,对教育提出了新要求、新挑战。源城教育必须站在高起点调整优化资源布局结构,不断丰富和发展优质教育资源,促进基础教育向纵深改革、全面扩大开放新格局,为实现河源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部署提供充足的人才和文化支撑。

  “十四五”时期,人民对美好教育的向往更加迫切,希望创建更多家门口优质学校与现代化学校,城乡、区域、校际、群体差距进一步缩小,让更多的孩子享受公平优质的教育,为具有不同禀赋与需求的孩子提供更多的选择,更加关注学生的综合素养发展,自主可持续学习能力的提升。打造“四有好老师”队伍,显著提升教师专业化层次,培养学生家国情怀,传承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爱党爱人民的意识形态教育,为构建未来教育和源城教育新生态提供坚实的保障。

  “十三五”期间,全区教育发展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人民日益增长的优质教育需要与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教育资源配置与城镇化进程不够协调,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不足,中心城区基础教育公办学位供给紧张,城乡之间、校际之间教育水平仍有差距;教育保障水平在用地规划、资金投入、智力支持等方面有待提高;教师队伍结构和素质未能适应教育高质量发展要求,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升,教师专业发展支持体系有待健全;教育治理体系尚不完善,教育评价改革有待深化;教育质量亟待提升;科学教育理念还需进一步牢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育人模式有待创新,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培养有待加强。

第二章 总体战略与发展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以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落实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深化改革为根本动力,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根本目的,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推动教育更加公平、更高质量、更富特色、更有效益发展,培养造就大批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加快推进幸福和谐美丽源城建设,奋力谱写河源加快实现绿色崛起的源城篇章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将加强党的领导作为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凝聚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正能量。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构建平等面向每个人、适合每个人、伴随每个人一生的教育体系,增加基础教育公办优质学位供给,满足人民群众“上好学”需求,办好同人民群众期待相契合的新时代教育。

  坚持新发展理念。把新发展理念贯穿教育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坚持质量为先、内涵发展。深化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增强教育发展的整体性、协同性、系统性,创造良好的教育发展环境,让人民群众共享教育发展成果。

  坚持深化改革。把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作为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根本动力,加快和扩大教育对外开放,优化教育结构体系,丰富优质教育资源,创新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

  坚持系统思维。将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审视,统筹推进各级各类教育理念、制度、内容、方法、治理现代化,推进教育体系与产业体系、社会体系、科技体系有效对接,推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互相促进、有机衔接。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制度更加完备、结构更加优化、保障更加全面、服务更加高效的高质量教育体系,人才培养水平和教育服务贡献能力显著增强,全区教育综合实力、整体竞争力达到全省中上水平,争创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 

  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5080”攻坚工程成果进一步巩固提升,镇(街道)中心幼儿园、村级幼儿园覆盖率达100%,规范化幼儿园覆盖率达95%以上。在2020年基础上新增约1万个公办幼儿园学位、新增约2.7万个公办义务教育学位。力争全区镇(街道)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全覆盖。培育创建3个以上市级优质特色教育集团。新增约1700个公办普通高中学位,加快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保持在95%以上。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7%。

  教育供给更加优质多元化。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协调发展,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不断扩大,教育结构和资源配置更加优化,普通高中教育实现多样化特色发展,继续教育和社区教育协同发展,建成覆盖城乡、开放便捷,满足多层次、多样化学习需求的终身学习公共服务体系。素质教育导向的教育教学体系、人才培养模式和制度环境逐步完善,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进一步增强。

  教育体制机制更具活力。教育督导机制进一步健全,依法治教水平明显提升,办学体制灵活开放,人才培养体制机制不断优化,招生考试制度不断完善,学校内部管理机制更加科学,规范民办教育特色优质发展的机制不断健全,形成适应发展、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现代教育治理体系。学校德育体制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德育队伍及德育课程建设不断加强,德育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明显提高,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德育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教师素质稳步提高。师德水平和教师业务素质能力显著提升,师资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幼儿园专科以上学历教师比例达到93%,小学、初中本科以上学历教师比例分别达到83%、96%,高中阶段学校研究生学历教师比例达到22%。

  教育现代化和信息化管理水平更高。建成源城数字教育管理云平台,积极实施《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教育信息化应用能力培训全面加强,校长信息化领导力、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学校信息化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实现源城区教育现代化、信息化管理。

  高质量育人体系基本建成。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办学,中小学大班额现象基本消除,控辍保学工作扎实有效。党对义务教育教学改革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加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进一步健全,立德树人的落实机制进一步完善,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育人目标进一步明确,“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协同育人格局基本形成。展望2035年,建成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现代教育体系,教育更加公平更高质量全面发展,教育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能力全面增强,教育治理效能全面提升,协同创新、共建共享、运转高效的教育现代化全面实现,全区教育综合实力、整体竞争力达到全省中上水平。

专栏1源城区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主要指标

主要指标

2020年基础值

2025年目标值

属性

学前

教育

在园幼儿(万人)

3.001

4

预期性

学前教育毛入园率(%)

99.12

100

预期性

幼儿园专任教师专科以上学历比例(%)

86.03

93

预期性

九年义务 教育

在校生(万人)

8.88

11.5

预期性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118.40

100

约束性

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比例(%)

97.06

97

预期性

小学专任教师本科以上学历比例(%)

63.50

83

预期性

初中专任教师本科以上学历比例(%)

86.15

96

预期性

高中阶段 教育

在校生(万人)

0.6

0.9

预期性

毛入学率(%)

98.61

95

预期性

高中专任教师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比例(%)

7.46

22

预期性

第三章 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贯穿学校教育全过程,体现到学科体系、教学体系、教材体系、管理体系建设各方面,培根铸魂、启智润心。

第一节 构建中小幼一体化的思想政治工作体系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完善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厚植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怀,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加强党对中小学校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用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教材,牢牢把握中小学思想政治和德育工作主导权,强化政治引领,大力培养青少年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的朴素情感,培养学生对党的政治认同、情感认同、价值认同,进一步坚定“四个自信”,牢固树立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理想信念。

  构建完善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强化学校全体教职工育人意识,落实育人激励与约束措施,一体化构建以育人为导向的理论武装、学科教学、日常教育、队伍建设体系,实现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把立德树人贯穿各学段各学科,在课程中有机融入思想政治教育元素,推动学科教学与思政教育紧密结合、同向同行。突出实践育人,加强资源整合,多途径建设实践教育基地,强化学校小课堂与社会大课堂密切连接。强化党建带团建、队建,深化团教合作。充分发挥校园文化、学生社团育人功能。优化培养、管理、保障等措施,建设高素质思政工作队伍。 

  深化学校思政课改革创新。推进课程建设思路、师资、教法、机制和环境创优。将信息技术和影视教育等有效融入思政课堂,打造和评选一批优质思政课慕课、微课,丰富教学形式、载体和教学资源。突出“一课一精品”,培育各年级各课程的精品课例、创新课例、示范课等。充分发挥、调动思政教师和全体教师提高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评选一批“课程思政”名师。注重实践教学,开展中学思政课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成果交流展示活动。建设各学段相衔接的思政课集体备课平台,统筹推进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推动思政课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共建共享。配齐建强思政课教师队伍,推进思政课教师专业化发展。

  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全过程。强化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和要求融入到学科体系、教材体系、教学体系。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加大爱国主义教育内容的比重,创新爱国主义教育的形式,指导学校将爱国主义精神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成为全体师生的思想共识和自觉行动。

2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工程

  实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进”工程,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完善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完成2个省级中小学优质思政课程建设任务,评选出20节区级优质思政课,6个区级思政名师工作室,2个市级思政名师工作室。广泛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实践主题活动,培育一批优秀学生社团。组织学生广泛开展理论宣讲、学习体验、专题调研等社会实践活动。

第二节 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升

  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增强学生体质,培养学生健康心态,提高学生审美能力,加强劳动教育,培养学生劳动技能、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强化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培养。教育引导学生培养创新思维,优化知识结构,注重核心素养发展,学会知识技能,学会生存生活,学会做人做事,学会主动适应社会进步,丰富知识能力体系。深化课程、教材、教学改革,加快建立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新型教学关系,优化教师教育教学方式,提升教师教书育人能力,推进学生学习方式变革,提高学生学习效率和质量。普遍推行自主、合作、探究学习和启发、讨论、体验式教学,探索基于学科的课程综合化教学,重视差异化教学和个别化指导。

  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工作。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引导学生热爱体育运动。实施体育师资配备、场地设施建设行动计划。开齐开足体育课程,保证中小学生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培养学生掌握1—2项体育运动技能。完善学校体育学科、学生体质健康状况考核评价体系,加大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信息化管理工作力度。到2025年,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学生体质健康优良率达到55%以上。注重教体融合和学校体育文化建设,形成“生生有特长、班班有项目、校校有特色”学校体育工作新格局。聚焦“教会、勤练、常赛”,持续加大校园足球工作力度,促使校园足球普及和竞技水平同步提升。加强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建设。

  加强卫生健康教育。建立卫生健康教育教学指导工作协调机制,完善中小幼相衔接的学校卫生健康教育机制,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健康观,普及卫生健康知识。深入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打造健康的学习生活环境,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配齐专职卫生人员队伍,从严管控危险品存储和食品安全,严格防控学校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落实1000人以上中学、1200人以上小学应配备有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规定,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教育“三预”工作机制,构建“三位一体”心理健康教育体系,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继续推进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创建工程,到2025年,力争全区省级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增加2所以上。

  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实施美育师资配备、场地设施建设行动计划,加快推进中小幼美育设施标准化建设,推动校内外美育资源共建共享。开齐开足美育课程,开发艺术课程,开展丰富多彩的美育活动,帮助学生掌握1—2项艺术技能,提高艺术素养,陶冶高尚情操。以课堂教学为中心,构建课堂教学、课外活动、艺术实践、校园文化“四位一体”美育机制,形成中小幼相互衔接并与学校、社会、家庭相互联系的美育体系。

  加强劳动和研学实践教育。把劳动与研学实践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与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相融合,建立课程完善、资源丰富、形式多样、机制健全的劳动与研学实践教育体系,建设专兼结合的劳动教育教师队伍,在中小学设立劳动教育必修课程和劳动周,贯通中小学全学段,贯穿家庭、学校、社会各方面,把准劳动价值取向,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

专栏3 促进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协调发展

  1.建设一批体育项目特色学校。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达7所以上,省级校园足球推广学校10所以上,校园篮球推广学校3所以上。

  2.全面落实学校体育工作评价。确保从2024年起《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到规定要求(2024年优良率≧54%),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把“开足开齐体育课”和“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工作落到实处。建设一批具有高水准的“体育达标示范校”。

  3.进一步推进营养膳食计划。按照区政府工作部署,落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评议考核评分要求,每年创建源城区“十佳食品安全示范校”10所。

  4.培育建设10所劳动教育特色学校。到2025年,全区中小学利用校外劳动教育实践资源,每校至少建立一个学农学工或服务性劳动实践基地。广泛开展“我劳动 我快乐”主题活动和“劳动模范、南粤工匠进校园”活动。

  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纳入法治理论教学体系,做好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加强宪法、民法典等法律学习,增强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完善法治副校长制度,健全青少年参与法治实践机制。推进省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加强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提升识毒防毒拒毒能力。

  加强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教育。加强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教育内容、课程、教材、师资队伍和评价体系建设。将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知识、技能教育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培育和选拔一批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教育教学名师,打造一支以专业教师为骨干、专兼结合的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教育师资队伍。开展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教育基地与示范学校创建活动。

第三节 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体系

  发挥校内外各类教育资源的育人功能,强化校外教育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有效衔接,形成育人合力。

  建立全社会协同育人的体制机制。建立政府、学校、社会、家庭全面参与的协同育人工作机制。充分利用青少年宫、图书馆、博物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纪念基地、廉政教育基地等育人资源,推进协同育人,丰富研学实践教育资源。加强部门联动,开展共建共育活动,关爱未成年人重点群体,有效预防青少年犯罪及学生欺凌事件发生。依法惩治、打击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行为,为学生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加强学校和社会语言文字工作。构建现代语言文字管理体系,健全源城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工作机制,坚定不移推广普通话,提高全区普通话普及率,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

第四章 加快教育高质量发展

  坚持把高质量作为全区基础教育发展的时代主题,着力推进教育规模、结构、质量、特色、效益协调发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第一节 全力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优化资源配置,扩大公办学位,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和育人水平。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

  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发展。根据城镇化规划和全区常住人口逐年发展趋势,完善学前教育公共网络,推动埔前镇、源南镇建有1所以上规范化公办中心幼儿园,推动东埔、源西、高埔岗、上城、新江街道至少建设1所公办幼儿园,推动常住人口规模4000人以上的6个行政村开办规范化普惠性幼儿园。逐年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支持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普惠优质幼儿园,巩固提升“5080”攻坚工程成果,在2020年基础上新增约1万个公办幼儿园学位,8700个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学位,积极发展农村学前教育,落实乡镇中心幼儿园、村级幼儿园建设,规范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鼓励支持街道、村集体、国有企事业单位等举办公办幼儿园,为适龄儿童就近接受普惠、安全、 优质、便利的学前教育提供多样化支持。完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建立教育、财政、发展改革等相关部门联动机制,根据办园成本、经济发展水平、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并建立定期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幼儿园规范管理,持续做好无证幼儿园清理整治工作,清零无证幼儿园。加强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提高保育员科学保育能力水平,推动各类幼儿园科学保教。加强学前教育教研工作,完善学前教育教研网络。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幼儿园园长、教师专业标准,积极鼓励幼儿园教师提升学历。 

4学前教育科学保教示范工程

  充实教研队伍,建立健全学前教育教研指导工作制度,完善学前教育教研网络,组建学前教育教研队伍,加强学前教育教研力量。发挥优质公办幼儿园保教工作带动作用,打造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实验区特色、培育6个以上幼儿园科学保教示范园,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以推进幼儿自主游戏、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为重点,推动各类幼儿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减缓幼儿园和小学衔接坡度,提高学前教育科学保教水平。到 2025年,“5080”攻坚工程成果进一步巩固提升,镇(街道)中心幼儿园、村级幼儿园覆盖率达 100%,规范化幼儿园覆盖率达95%以上。

  提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落实我区义务教育管理主体责任,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按照城镇化和常住人口规模科学编制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科学测算学位需求,扩大学位增量,在2020年基础上新增约2.6万个公办义务教育学位,满足适龄学生入学需求,全面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积极协调教育建设用地统筹,推进落实学校建设规划用地,确保规划建设学校如期完工。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增加寄宿制学位供给;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镇寄宿制学校建设,每个镇建有1所以上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补齐两类学校短板,实现全区镇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全覆盖。加强留守儿童及困境儿童关爱教育。加快提升乡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办学质量与育人水平。完善市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方案,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保障随迁子女入学权利,保障港澳居民或其随迁子女按规定享受居住地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加强控辍保学,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创新办学模式,实施“315”优质均衡工程。到2025年,打造3个优质教育集团,通过实施中小学(幼儿园)集团化办学,完善办学体制机制,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带动作用,推动集团内各成员学校共同发展,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和受益面,不断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打造15所优质中小学,其中10所优质小学,5所优质初中。优质学校区域覆盖城市中心区、城乡融合区、农村地区等,同时积极打造农村寄宿制示范性初中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弟优质学校。深化育人方式改革,坚持五育并举发展素质教育,推动完善学校课程管理,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提高义务教育质量。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开展义务教育质量常态化监测,强化结果运用,推动教育质量和水平提升。推动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工作,力争在2035年通过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督导验收。

  推进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多样化发展。深化普通高中办学体制和管理模式改革,扩大普通高中教育资源,加大普通高中公办学位供给,在2020年基础上新增1700个公办普通高中学位,加快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保持在95%以上。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办学、多样化发展,全力支持普通高中提质促优,使普通高中办学行为更规范、特色内涵更显著、教学质量更优化。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初中学考制度,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公平科学、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采用多种形式增加普通高中教师总量,优先保障普通高中选课走班、分层分类教学的师资需求;继续实施教师学历提升计划,进一步提升高中阶段教师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比例。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特色学校建设;加强新高考教学研究,积极参与国家和省开展的高中教育质量监测试点,在大面积提高教学成绩的基础上,重点培养一批拔尖创新人才;鼓励学校加强拓展型、研究型课程建设,打造课程特色鲜明、充分满足多样化学习需求的特色普通高中。

  推动特殊教育公平融合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特殊教育法律法规和《广东省促进特殊教育公平融合发展行动方案》,办好特殊教育,促进特殊教育融合发展。力争到2025年,实施从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教育残疾学生15年免费教育,残疾少年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持续达97%以上。大力推进区阳光学校标准化办学建设,不断改善办学条件;积极推进各类学校无障碍校园环境建设,确保有5人以上残疾学生的普通学校建有特殊教育资源教室,配齐配足专职资源教师。发挥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指导和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升全区特殊教育办学条件,满足特殊教育教学需要。加强特殊教育专业支撑体系建设,加强各级残疾人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建设,配备特殊教育教研员,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积极推进特殊教育课程教学与评价改革。建立以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主阵地、以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为补充的特殊教育体系,全面推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解决实名登记的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学问题,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逐步推进实施从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教育残疾学生15年免费教育,落实残疾学生公用经费保障政策,加大残疾学生资助力度。落实并完善特殊教育教师津贴等工资倾斜政策,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适当倾斜。对普通学校承担随班就读教学管理任务的教师,在绩效工资分配上给予倾斜,专职从事特殊教育的资源教师享受特殊教育岗位津贴政策,加强特殊教育教师和教研员队伍建设。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特殊儿童、困境儿童、留守儿童和随迁子女等特殊群体关爱与精准帮扶机制,健全教育救助制度。

第二节 加快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

  推进各类教育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完善继续教育体系,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

  多渠道丰富终身教育资源。扩大社区教育、老年教育供给和非学历继续教育规模,开设适应社会需求的课程。鼓励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其他成人教育机构和普通高校发挥自身优势,面向社会大众拓展继续教育项目。推动社区学习中心建设,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开放学习场所和相关设施设备。面向退役军人和武警官兵、进城务工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城镇化进程中的新市民、城乡待业人员等社会群体,提供多样化教育与培训服务。

  构建开放畅通的人才成长立交桥。推动继续教育与职业教育等多种教育类型的沟通衔接,拓宽人才成长多元通道。推动我区终身教育学分银行支持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终身教育资历框架等级标准的宣传推广和实践应用。

第三节 提升现代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水平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全面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到2025年,完成教育城域网改造工程,建成千兆及5G接入学校高速、安全的宽带网络。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的教育信息数字化、教学手段现代化、教育行政管理电子化,教育信息化支撑源城教育与全省同步实现教育现代化。

  建设源城数字教育管理云平台。到2025年前,完成源城数字教育管理云平台建设。建成后,构建“管、教、研、评”为一体的数据汇聚路径,作为区教育信息化建设的基础和保障,实现教育信息共享与交换、教育运行动态监测与管理、教学质量分析与决策,提高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能力;实现学习空间、教育应用、共享资源的区级一体化服务,实现融资源、应用和数据的一体化服务;加快数字化(智慧)校园建设,实现教学管理、科研管理以及师生校园生活有机融合,提升教育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提升全区中小学、幼儿园信息化装备水平。筹措资金,逐年更换2011至2014年前购置的、不能正常使用的电教平台995套;更换2011、2012年前公办学校电脑室50间;新增公办学校实验室7间;更换公办中小学幼儿园2011至2014年前购置的教师办公电脑1861台。完成全区中考理化生实验考试系统建设。

  提高教育信息化应用能力。营造信息技术应用氛围,按课程要求配齐配强信息技术专业教师,开足信息技术课程,提高课程教学质量。强化信息技术的日常教学应用,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深度融合,深入开展信息技术在学校教育教学、校务管理、科研和服务等各个领域的广泛应用。加强人工智能普及教育,积极推进“STEAM教育”和创客教育,提升师生信息素养,不断增强师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五章 深化教育改革

  以教育评价改革为牵引,统筹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强化教育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充分激发教育事业发展生机活力。

第一节 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

  统筹推进党委和政府、学校、教师、学生和用人评价等关键领域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人才成长观、选人用人观。

  实施以科学履职为导向的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完善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教育突出问题。遵循规律,坚决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营造健康的教育生态。

  实施以立德树人为导向的学校评价。加快完善各类学校评价标准,将落实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加强和改进学校党的建设以及党建带团建队建、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依法治校办学、维护安全稳定工作,并将其作为评价学校及其领导人员、管理人员的重要内容,健全学校内部质量保障制度。规范面向学校各类评价活动,对学校进行持续性、科学性、综合性评价,释放学校办学活力。完善幼儿园评价,改进中小学校评价。开展各级各类教育质量评估与监测,加强评估与监测结果运用。

  实施以教书育人为导向的教师评价。将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第一标准,深化教师评价制度改革。坚持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制度有效衔接,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规范评审程序,形成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和以社会、业内认可为核心的教师职称评价制度。优化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对长期在边远农村学校工作的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并总量控制、比例单列,不占各地专业技术高级职称结构比例,试行单独分组、单独评审。

  实施以全面发展为导向的学生评价。坚持以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坚持面向人人、因材施教、知行合一,创新德智体美劳过程性评价办法,完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大力发展素质教育,树立科学成长成才观念,扭转“唯分数、唯升学”单一评价倾向,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严格学业标准,完善过程性考核与结果性考核有机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

  实施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的用人评价。建立健全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以岗位需求为目标的人才招聘和使用机制。科学合理确定岗位职责,坚持以岗定薪、按劳取酬、优劳优酬,建立重实绩、重贡献的激励机制,反对歧视性就业政策和做法,形成不拘一格降人才的良好局面,促进各级各类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竞相迸发。

专栏5推进落实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

  印发《源城区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任务分工方案》及《负面清单》《工作任务清单》,推动各有关部门各学校强化清单管理。对标对表“不得”“禁止”“克服”“纠正”等事项,对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创建教育评价改革研究基地,开展专项课题研究,深化理论指引和专业支撑。总结宣传和推广各校评价改革的成功经验,开展典型案例评选和宣传推介,扩大改革辐射面、受益面。

第二节 深化办学体制和管理体制改革

  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全面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激发办学内生动力,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严格落实民办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家庭教育等法规和政府规章,加大学校依法治校的保障力度。健全学校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完善学校依法决策、依法自主办学机制和学校法律顾问制度及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持续推进依法治校示范校建设。健全办学治校主体责任,发挥中小学党组织在学校治理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加强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师生法治教育,健全教师、学生申诉维权制度,依法完善师生合法权益保护机制,切实维护师生合法权益。

  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完善教育行政审批管理制度,最大限度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简化确需保留项目的审批流程。减少对学校办学行为的行政干预,综合运用法律、政策、规划、财政拨款、标准、信息服务和必要的行政措施,提高学校办学治校水平。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完善信用机制,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加强行政执法、督导、巡视和第三方评估。为学校提供必要的专业性指导和服务,加强教学指导、教师培训、质量监测评估诊断、教育教学资源等方面的服务。

第三节 深化民办教育管理改革

  认真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积极稳妥推进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改革,进一步规范引导民办教育发展,建立健全校外培训机构监管的长效机制,加强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切实维护民办教育机构投资者意见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

  健全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制度。加强民办教育配套制度建设和政策引导,依法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举办民办教育。加快推进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分类发展,按照“一校一策”制订过渡实施方案。落实民办学校分类登记,指导民办学校完成财务清算和财产权属确认工作,落实国家规定的民办学校税收优惠政策。健全民办学校退出机制,依法保障各方合法权益。建立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管办法,形成强有力的奖惩机制。

  加大民办学校分类发展支持力度。完善吸引社会捐资办学的税收激励机制,鼓励捐资举办高水平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多渠道加大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扶持力度。完善民办学校奖励和表彰制度,营造鼓励支持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完善民办学校分类监督管理机制。以章程建设为抓手,引导民办学校优化内部治理体系,明确理(董)事会、党组织、举办者、校长等主体权责边界。建立健全统一的民办学校财务监管系统,利用信息技术和大数据平台,实现对所有资金流转过程的全程追踪。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加大对违法违规办学行为的查处力度。推进管办评分离,发挥社会行业组织作用,建立健全民办学校第三方质量认证和评估制度。

  进一步规范民办教育发展。认真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意见》,坚持依法规范、依法引导、依法管理的工作方针,将民办教育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积极落实河源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工作方案。切实履行监管和指导职责,依法对民办学校加强督导评估和年审工作,确保全区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提高民办教育发展水平,培育一批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品牌民办学校。积极稳妥推进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专项工作,加快优化义务教育结构,确保义务教育学位主要由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学位的方式提供。督促民办学校依法办学,遵循教育规律,加强学校党组织建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大投入,规范学校经费预算管理,按标准完善学校办学条件,按规定保障教师工资待遇;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重视教学研究,提高教育质量,维护教师、学生和家长合法权益。

  切实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建立健全联合监管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建立健全校外培训机构联合监管机制,综合施策、分类管理、协同治理、依法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强化监督管理,规范培训行为。依法管理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坚持严格审批、从严治理,压减学科类培训机构数量,规范培训秩序,重点规范学科知识培训。明确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收费标准,加强预收费监管,防范校外培训机构涉稳风险。健全联合执法机制,严肃查处不符合资质、管理混乱、借机敛财、虚假宣传、与学校勾连牟利等违法违规行为。推进校外培训机构监管信息化。不断完善全国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服务平台管理,强化“平台”推广与应用,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

第四节 深化招生制度改革

  坚持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维护教育公平的原则,深化招生制度改革,积极推动素质教育。

  完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制度。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入学权利。公办小学一般采取按地段对口方式入学,公办初中一般采取按地段对口、小学对口直升或电脑派位等方式入学。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方式,纳入市区统一管理。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第五节 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

  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增强督导实效性、权威性,加强教育监测、督导与评估能力建设,强化督政、督学、评估监测职能和督导评估结果运用,有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督促学校、幼儿园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发挥教育督导应有的功能。

  完善教育督导管理体制。落实《源城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若干措施》,依照国家、省、市教育督导管理机构设置,动态地调整、理顺教育督导管理体制,推动配备总督学、副总督学,健全教育督导委员会的工作机制,创新督导工作方式,落实责任督学工作经费保障,制定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实施细则,开展教育督导问责,如期完成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任务。

  健全教育督导运行机制。充分发挥教育督导委员会的作用,形成督导委员会每年至少一次以上研究教育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研判机制。制订区教育督导委员会工作规程、工作制度,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有效发挥各成员单位作用。改进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机制。推进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工作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定期开展教育重点工作和热点、难点问题专项督导,将推进教育评价改革、破“五唯”情况作为教育督导、改革督查的重要内容。加强对民办学校的全方位督导。加强和改进教育评估监测,建立健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等质量监测制度。探索建设教育督导信息化平台综合管理功能,构建“管、办、评”一体的督学管理、履职评价、强镇复评、挂牌督导、质量监测、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评估、非义务教育等级学校(幼儿园)评估、办园行为督评、高中办学质量评价、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幼儿保育教育质量评估、中小学综合考评和召开会议、开展培训等信息技术手段应用,加强教育评估监测结果应用,切实提高评估监测实效。

  完善教育督导问责机制。依据国家《教育督导问责办法》,省、市教育督导问责实施细则,制订《源城区教育督导问责实施细则》,加强教育督导与教育执法、纪检监察的联运,依法追究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个人责任,并在实际过程中,完善报告制度,规范反馈制度,强化整改制度,健全复查制度,落实激励制度,严肃约谈制度,建立通报制度,压实问责制度,确保教育督导问责有力有效。

  加强督学聘用与管理。以第二届责任区督学换届为契机,健全督学遴选程序,争取聘任一批专职督学,扩大督学队伍范围,从政协、人大和区直相关各职能部门选聘一批业务优秀、工作敬业、有多岗位从业经验的督学,从事学校督导工作。建立督导(督学)专家人才库。制订《源城区督导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推动落实督学工作经费,按规定妥善解决教育督导工作人员尤其是兼职督学因教育督导工作产生的通信、交通、食宿、劳务等费用。制定督学考核办法,做好督学任期满考核工作。制定培训规划,优化督学培训方式和手段,组织全区督学和学校视导员进行培训工作,完成督学每年参加集中培训累积不少于40学时任务。着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业务精湛、廉洁高效、专兼结合的督学队伍。

第六章 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育人才队伍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推进教师发展体系建设,深化教师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育人才队伍,满足教育高质量发展需要。

第一节 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

  加强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加强教师队伍思想政治工作。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自觉用“四个意识”导航,用“四个自信”强基,“两个维护”铸魂,引导教师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强教师党支部,健全“双带头人”和“双培养”机制。严把教师选拔聘用入口关,将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双重考察落到实处。配齐建强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小学低、中年级应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思政课教师,小学高年级思政课教师应以专职为主,初中、高中应配齐专职思政课教师。加强“思政育人”校园文化建设,全面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加强师德教育。将师德师风教育贯穿教师生涯全过程。以学习践行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准则为重点,引导教师自觉依法执教、规范执教,守好讲台主阵地,将立德树人放在首要位置,融入渗透到教育教学全过程,不断提升教师职业道德素养。推动教育人才把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与加强自我修养结合起来,自觉做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的楷模,维护教育系统良好形象。加强师德基地建设,推动师德师风研究、监测和评价工作。拓展师德教育载体,创新师德教育方式。健全师德课程体系,将师德教育课程作为在职教师继续教育的必修课程。遴选师德建设典型案例,选树和表彰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引领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每年9月组织开展师德建设教育月活动。

  建立师德建设工作长效机制。坚持师德第一标准,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认定、选聘录用、考核评价、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定期注册的首要内容。完善师德师风监督机制,健全多元监督体系。坚持对师德违规行为“零容忍”,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依法撤销教师资格,坚决清除出教师队伍。建立集中通报制度,持续抓好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典型案例通报。建立师德工作报告制度,落实抓师德建设主体责任,每半年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师德失范问题查处情况,每年报告一次师德工作情况。

第二节 提升教育人才队伍素质

  系统谋划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教师发展体系和教研体系建设,提高各类教育人才队伍素质。

  加强基础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千百十”强师工程。通过五年时间,培养1000名专业水平高、教育教学能力强的骨干教师;培养100名政治素质高、师德品质好、管理和业务能力强的优秀班主任;培养10名政治过硬、师德高尚、教育理念先进、引领推动教育教学减负提质改革成效显著,能力突出的教育领军人才;建设60个“三名”工作室。加大校长培训力度,落实校长全员培训制度。推行中小学校长聘任制和任期制,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管理。结合实施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职员等级晋升制度,深化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职级制改革。同时,加强和改进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推动信息技术与教师培训的有机融合,严格落实中小学教师 5 年一周期全员培训制度。提高教师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全员培训基础上,重点加强对农村学校校长和教师、紧缺学科教师、各类实验人员的培养培训,加强对新教材教法培训。加大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搭建名师专业发展平台,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建立完善高层次人才培养机制,促进教育人才数量、质量全方位提升。 

  整体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素质。创新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办法,为幼儿园补充专科以上学历教师,为义务教育学校补充本科以上学历教师,为普通高中补充研究生层次教师。健全区教师发展中心机构建设,实行中小学教师全员轮训制度,完善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创新教师培训内容和方式,推动教师职前培养与职后培训有机衔接、深度融合。开展“智慧教育”与“多技术融合”两种应用模式下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着力提升教师信息化能力素养。着力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高质量、高精准补充农村学校紧缺学科教师。探索实施农村学校特聘教师计划。开展乡村教师专项培训。支持乡村教师提升学历层次。引导城镇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各类人才项目、职称评聘、管理职业等级晋升、表彰奖励等向长期在乡村任教的优秀教师倾斜。积极推进乡村学校教师周转房建设。

  建设高水平教研队伍。按照国家课程方案要求配齐配强专职教研员队伍,从一线优秀教师中选拔专职教研员。严格教研员准入制度,强化教研员工作职责,强化教研员考核评价,在各类评优评先表彰活动中保障教研员与教师同等地位待遇。加强教研队伍的专业能力提升培训,提高教研员研究、指导和服务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和教师专业成长的能力。推进教研基地项目建设,促进教师培训与教研活动相融合。加强教研领军人才和团队建设。建立优秀教研员到教育行政部门任职或担任中小学(幼儿园)负责人的“旋转门”制度。支持教研员参加国内外教研交流与合作。建立区教研机构联系乡村学校和教学点的工作机制。 

  健全民办学校人才队伍建设保障体系。完善学校、个人、政府合理分担的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障机制,民办学校与教师依法签订合同,按时足额支付教师工资,为教师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鼓励民办学校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提高教师退休待遇。依法保障和落实民办学校教师在业务培训、职务聘任、教龄和工龄计算、表彰奖励、科研立项等方面享有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权利。完善民办学校教师考核评价机制,突出能力和实绩导向。引导民办学校建立教师收入与收费标准、办学效益相适应的动态调整机制,合理提高人员经费在办学支出中的比例,逐年提高教师工资水平。将民办学校教师培训统一纳入教师培训体系,民办学校在学费收入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教师培训。

  强化教育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教育行政干部素质提升计划,加强政府领导和教育局局长业务能力培训,加强教育行政部门干部队伍建设。畅通学校、教科研机构与教育部门优秀人才交流互动渠道。优化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选拔方式。通过“外引内培”等方式逐步扩大名校(园)长规模。积极推进校(园)长交流,将到乡村学校(幼儿园)或薄弱学校(幼儿园)任教五年以上作为选任中小学校(园)长的优先条件。探索“多校连聘”“一校长多校区”“校长联盟”等机制,建立校(园)长后备人才制度。选优配强民办中小学校(园)党组织书记。

专栏6 “新强师工程”

  1.建设新时代教师发展体系。全面提升教师队伍素质,到2025年,幼儿园专科以上学历教师比例达到93%,小学、初中本科以上学历教师比例分别达到83%、96%,高中阶段学校研究生学历教师比例达到22%。

  2.完善教师专业发展支持体系。加强高层次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实施中小学“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每年培养不少于100名骨干教师。建设省级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工作室(3年一轮)。

  3.推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体系建设。教研机构按照国家课程方案配齐各学段各学科专职教研员。健全教研员全员培训和3年一周期教研能力提升研修制度。

第三节 深化教师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创新和规范教师编制管理,深化教师职称制度和考核评价制度改革,激发教师教书育人活力。

  优化教师配置机制。完善公办学校教职工编制管理制度。加大事业编制内部挖潜和创新管理力度,优先保障基础教育发展需要,健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调配机制。推进建立学前教育机构编制保障体系。加强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管理,区内统一标准、统一招聘、统一调配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逐步实现临聘教师与在编教师“同工同酬”。深入推进实施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上岗退费”政策、“银龄讲学计划”等,推进城乡学校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建立完善支持学区、办学集团教师交流制度。

  完善教师准入退出机制。严格落实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等有关法规政策要求。全面落实中小学教师全员坐班制度,完善教师岗位职责考核机制,健全以岗位管理为核心的教师管理制度,加强对教师考核及评价结果的运用,建立教师退出教学岗位的制度,完善教师退出机制。

  健全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依法依规落实教师工资待遇政策要求,切实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完善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在绩效工资分配上向教育教学实绩突出的一线优秀教师、班主任、特殊教育教师倾斜,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确保农村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城镇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第七章切实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

  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牢掌握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权,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为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第一节 牢牢掌握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权

  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快构建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工作体系,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工作,确保教育系统始终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确保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永远听党话、跟党走。

  完善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坚持党管办学方向、管改革发展、管干部、管人才,把教育改革发展纳入各级党委议事日程。进一步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领导体制,建立健全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及其日常办事机构,完善定期研究教育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深入教育一线调研、为师生上思政课、联系学校和年终述职必述教育工作等制度。推动区委教育工委、区教育局党组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工作机制,形成落实党的领导纵到底、横到边、全覆盖的工作格局。

  坚定不移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方向引领、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完善区委教育工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推进中小学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改革,强化民办学校党组织政治功能,推动教育系统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教育成果,以制度机制保障教育系统始终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

  牢牢掌握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坚持重在建设、立破并举,健全完善意识形态工作体制机制,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教育系统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广大师生员工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坚决守好意识形态安全大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有效融入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和教学科研、学校管理等工作中,层层落实讲座论坛、教材、课堂教学、对外交流、校外培训机构等管理责任,确保各类意识形态阵地可管可控。牢牢掌握校园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加强校园新媒体建设和管理,维护学校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强化压力传导,压实各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机制。

第二节 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

  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不断完善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基层组织体系,着力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对中小学校、民办学校党建工作的分类精准指导,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见到实效。推动落实《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和落实中小学校党建工作责任,构建职责清晰、规范有序、运行高效的党建工作格局。落实区委教育工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进一步强化党组织和党支部政治功能,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加强教育系统党员干部政治能力培训,着力提升党员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落实《源城区加强党的基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3)》,持续加强党的基层建设,不断提升基层组织凝聚力、组织力、战斗力。强化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优化基层组织设置,推动党组织有效覆盖,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推进基层组织活动方式创新,全面增强基层党组织生机活力。建立健全学校党建工作评价机制,促进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

第三节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坚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政治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

  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区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总体部署,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学治校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承担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主动谋划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亲自协调推动解决重大问题;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链条,开展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评议考核,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格局。

  积极配合区委巡察。积极配合区委对区教育系统巡察工作,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建立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建立强有力的督察督办制度,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为源城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第八章 保障措施

  汇聚资源要素,协同社会发力,强化组织保障、机制保障、依法治理、资源保障和安全与后勤保障,有力支撑源城教育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

第一节 机制保障

  加强提升领导管理机制。推动各职能部门把贯彻落实本规划、推进教育优先发展和高质量发展作为“十四五”履行教育职责的核心任务,学校(幼儿园)要把贯彻落实本规划、实现立德树人作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前提。要健全规划落实责任分工和工作协同机制,形成相向而行的破解教育发展主要矛盾、解决教育高质量发展难题的强大合力。

  重视教育信访工作机制。高度重视教育信访工作,密切关注教育热点问题,对事关教育投诉切实做到项项有调查、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积极化解教育矛盾,及时回应教育关切问题,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努力确保全区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第二节 依法治理

  全面加强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完善教育法规及制度体系、规则体系,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和教育治理,加快构建政府依法行政、学校依法办学、教师依法执教、社会依法支持和参与教育治理的教育发展新格局。全面健全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进一步明确学校办学权利和义务,落实学校办学主体地位。继续实行“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健全学校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和完善依法决策机制。

  全面加强教育依法行政。完善教育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教育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教育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健全教育部门规范性文件审查和清理制度。

第三节 资源保障

  优化教育规划机制。根据区域城镇化进程、产业布局、常住人口增长和流动情况,统筹学校布局规划,并纳入本级发展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学校建设需求。制定学校规划建设优惠政策,建立发展改革、教育、财政、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并联审批学校建设项目的工作机制,建立绿色通道,加快项目审批和推进工程建设进度。

  健全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坚持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教育投入体制,进一步完善教育公共政体改革。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不断加大各级政府对教育的投入,落实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完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采取信息化手段加强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实现应助尽助,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进一步完善教师培训经费保障机制,切实保障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经费投入。

  强化教育经费管理机制。全面落实义务教育“三免一补”城乡全覆盖政策,依法预算安排本级应承担的义务教育发展经费。健全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的学校预算管理机制,科学编制年度预算,加强项目库管理,强化预算约束,提高预算执行效率,确保教育经费发挥最大效益。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加强重大项目经费使用考评,加强教育经费监管,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各项政策,完善学校收费管理办法,严格落实学校收费公示制度,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和收费资金使用管理。深入反腐倡廉,增强廉洁意识,进一步深化“护根”行动,强化“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纠正和查处各种财经违法违纪行为。

第四节 安全与后勤保障

  全面推进学校安全管理现代化建设。全面提升学校“三防”建设水平,配齐配足安保人员和安防设施设备。完善学校安保人员培训机制,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校园安保队伍。建立健全与公安、应急、消防等部门联动机制,协同处置校园违法行为。加强学校安全保障体系和应急指挥体系建设,打造智能化学校安全管理平台,利用信息化、大数据手段推进学校安全管理现代化。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建立学校“安全指数”制度,构建统一评价体系,积极推进学校安全法治化。

  深化学校后勤服务改革,保障师生生活安全。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学校后勤服务市场体系,全面推进教育后勤服务向精细化、标准化、信息化和智能化转变。在全区学校厨房深入开展“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建设,确保食品卫生安全。推进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面完成学校“厕所革命”建设改造工作。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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