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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源城区政府系统2024年市、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06-28 16:4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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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府办〔2024〕9号

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区府直属各单位:

  《源城区政府系统2024年市、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源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7日   


源城区政府系统2024年市、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省委“1310”具体部署、市委“138”具体安排和区委“1139”具体措施,按照2024年市、区两会工作部署,切实做好全区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根据《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源市政府系统2024年省、市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河府办〔2024〕6号)要求,我区政府承办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11件(主办件1件、协办件10件),其中主办件由区教育局牵头办理,协办件分别由区发展改革局等22个部门牵头办理;承办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提案8件(主办件2件、会办件6件),其中主办件分别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城管综合执法局牵头办理,会办件分别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8个部门牵头办理(具体分工详见附件)。

  (二)今年区两会期间代表委员共提出建议提案66件(建议41件、提案25件),其中交由政府系统承办64件(建议41件、提案23件)。按照建议提案内容和各单位职能职责,区政府办公室会同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有关工作机构将政府系统承办的建议提案交由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和区各有关单位办理。

  二、办理时限

  各承办单位要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和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有关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要求,按时高质完成办理任务。

  (一)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时限。我区主办件(第20240049号),由区教育局牵头办理,综合市、区有关单位意见后,于7月7日前将答复代拟稿报区政府办公室,经区政府审定后,以区政府名义于7月12日前将建议的办理意见书面答复领衔代表。我区协办件,由区牵头单位综合区有关单位意见后,于6月7日前将答复代拟稿报区政府办公室,经区政府审定后,以区政府名义于6月12日前将会办意见报市主办单位。

  (二)市政协提案办理时限。我区主办件(提案号20240015、20240082),分别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城管综合执法局牵头办理。区协办单位应于7月底前将提案的会办意见分别送达区牵头单位,由区牵头单位综合市、区有关单位意见后,于8月12日前将答复代拟稿报区政府办公室,经区政府审定后,以区政府名义于8月底前将提案的办理意见书面答复领衔委员。我区协办件,区协办单位应于7月10日前将提案的会办意见送达区牵头单位,由区牵头单位综合区有关单位意见后,于7月20日前将答复代拟稿报区政府办公室,经区政府审定后,以区政府名义于7月底前将会办意见报市主办单位。

  (三)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时限。区协办单位应于7月30日前将建议的会办意见送达主办单位,主办单位应于8月30日前将建议的办理意见书面答复领衔代表。对代表反馈意见为“不满意”的,主办单位应重新办理,并于10月30日前再次答复领衔代表。

  (四)区政协提案办理时限。会办单位应于7月15日前将提案的会办意见送达主办单位,主办单位应于9月15日前将提案的办理意见书面答复提案人。对提案人反馈意见为“不满意”的,主办单位应重新办理。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办理责任。各承办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两高、两重”要求,把办理建议提案与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市委“138”具体安排和区委“1139”具体措施紧密结合,与落实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及履行部门职责紧密结合,以建议提案办理推动绿色崛起现代化枢纽城区建设迈出坚实步伐。严格落实承办单位“一把手”责任制,坚持实行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直接抓,承办组室和承办人员具体办,办公室总协调的承办工作机制。要成立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制度,完善流程,制订方案,细化措施,建立台账,确保任务到岗,责任到人,流程规范。对涉及多个承办单位的建议提案,主办单位要牵头统筹,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协办单位要树立“一盘棋”思想,积极配合,通力协作,形成解决问题、推进工作的合力,共同推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落地落实。

  (二)加强重点办理,积极解决问题。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确定的重点督办建议提案,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协调办理任务,制定办理方案,明确进度安排,深入调查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办理意见,并及时向区分管领导汇报办理情况,切实将代表委员的真知灼见更好地体现到政府工作中,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

  (三)深入沟通协商,建立联动机制。各承办单位要把沟通协商作为建议提案办理的必要环节,加强与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有关工作机构的沟通联系,落实与代表委员沟通协商的硬要求,推动办理前主动联系代表委员,将代表委员需要解决的具体事项了解清楚;办理中积极邀请代表委员参与调研座谈,沟通研究解决问题;办理后也要及时与代表委员沟通对答复的意见,推动办理取得实效。特别是对代表性强、关注度高、办理难度大、涉及面广的建议提案,要建立部门联动机制,集中力量推进办理工作落到实处,努力让代表委员满意、使人民群众受益。同时,要加强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宣传引导,做好舆情研判应对,建立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及时防范化解风险。

  (四)提高办理质效,规范办复程序。各承办单位要深入推进办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严格按照规范格式办理答复,并在复文首页右上角标注办复类别和公开情况。答复要有针对性,直奔主题,文字精炼、表述准确,避免以工作情况介绍代替答复意见。代表、提案者如对答复提出不同意见,承办单位要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并在建议提案办理规定时间内再次答复。同时,各承办单位要及时将书面答复与《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反馈表》分别抄送区人大常委会选联任工委、区政协提案法制委和区政府办公室(建议提案组)。

  (五)加强跟踪督办,务求取得实效。各承办单位要全力推进办理工作闭环管理,及时组织开展“回头看”,认真总结办理经验,注重办理工作实效,草拟办理工作总结,内容包括听取代表委员意见、调查研究、建议意见被采纳或所提问题解决情况,以及在提高办理质量方面的经验和体会等。代表建议办理总结请于10月15日前报送区人大常委会选联任工委、区政府办公室(建议提案组);提案办理总结请于办理期限截止后20天内报送区政协提案法制委、区政府办公室(建议提案组)。区政府办公室将会同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相关工作机构加强建议提案办理检查督办工作,推动各承办单位不断提升办理实效。
    

  附件:1.2024年政府系统承办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建议分工表.docx

                  2.2024年政府系统承办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提案分工表.docx

                  3.2024年政府系统承办区九届人大五次会议建议分工表.docx

                  4.2024年政府系统承办区政协九届四次会议提案分工表.docx

                  5.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反馈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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