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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源城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攻坚行动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06-29 16: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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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府〔2024〕22号

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区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源城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攻坚行动方案(2024—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反映。



  源城区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1日


源城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攻坚行动方案(2024—2025年)


  为全面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市委“138”具体安排和区委“1139”具体措施,深入推进绿美源城生态建设,高水平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高水平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广东省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南(试行)》《广东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认定标准(试行)》《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源市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推进城乡生活污水治理提质增效工作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河源市源城区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推进城乡生活污水治理提质增效工作方案(2023—2025年)》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区下辖241个自然村,根据省下达的任务要求,2024—2025年需完成新增84个自然村的生活污水治理任务。

  到2024年底,新增完成59个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77%以上,设施正常运行率达到85%,村民满意率达80%以上。

  到2025年底,新增完成25个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治理率达到87%以上,设施正常运行率达到90%。村民满意率达85%以上,建成有制度、有运维、有亮点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体系。

  二、主要工作任务和要求

  (一)开展摸底调查,完善“一村一策”台账

  有关镇(街道)要切实落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主体责任,核实辖区内各自然村基础信息及设施运行维护情况,对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要求逐村建档,对已开展治理的自然村按照《广东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认定标准(试行)》要求,核实治理现状,结合村庄常住人口规模、污水收集管网覆盖情况、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实际治理成效,系统梳理存在问题,形成治理现状及提升改造台账(附件2)。对尚未开展治理的自然村要因地制宜选择治理模式,按“一村一策”要求形成新建治理台账(附件3),并明确治理模式、前期工作情况、设施工艺、资源化利用类型、治理进度安排、资金估算和资金落实等内容。

  (二)加强统筹协调,有序推进治理工程建设

  有关镇(街道)要将生活污水治理与供水、改厕、水系整治、农房建设、道路建设、农业生产、美丽圩镇等有效衔接、统筹谋划,科学分解攻坚年度新建和整改任务,优先完成常住人口200人以上自然村治理任务。要结合国家、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最新技术要求,分类推进“一村一策”新建治理任务,常住人口较少且居住分散的自然村或片区,在符合《广东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南(试行)》要求的前提下,以有效管控或零散户资源化利用模式为主,减少非必要的集中收集处理,受纳体宜为村庄周边或农户房前屋后的农田、林地、草地、生态沟渠、小花园、小菜园、小果园等生态系统。要强化以镇带村,城镇周边人口相对密集的自然村,优先考虑完善配套管网,将生活污水治理纳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确需建设设施集中处理的,应当遵循集约节约、经济适用原则,结合村庄建设用地情况妥善选择处理工艺,用地充裕宜优先考虑无动力、微动力生态处理工艺;用地受限或者周边水环境敏感的地区,应当科学合理选择有动力处理工艺的治理模式,尽可能避免工艺复杂、运维成本高的处理设施。

  (三)落实问题整改,做好老旧处理设施改造

  有关镇(街道)要根据已确定的存量问题完善提升改造工作台账,制定治理提升改造方案,明确整改时序,做到简单问题半年内完成、大中修问题按时序落实整改。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和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要加强跟踪管理,在设施整改过程中,定期上报整改进度,强化措施,持续跟踪;对整改完成的设施开展抽查复核,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看、走访座谈等形式,对整改情况属实、整改成效明显的设施,在问题清单中销号删除,确保2024年底前完成38个自然村的问题设施整改及管网提升改造工程。

  (四)用足用好用活政策,多渠道筹措资金

  结合全区攻坚任务数初步匡算,2024—2025年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约需20647.83万元。其中,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新建资金约需16347.62万元,低效设施及问题管网优化提升资金约需3813万元,运维管护资金约需487.2万元(附件1)。有关镇(街道)要充分用好当前各项资金政策,进一步拓宽资金筹措渠道,通过谋划水体治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N村连片风貌示范带”等建设项目,以整合打包实施的方式协同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工作。积极申请国债、专项债,中央、省级或生态补偿资金、涉农资金以及移民等专项资金。切实统筹用好涉农资金和土地出让收益,坚持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作为省级涉农资金大事要事优先保障,加大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支持力度。规范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储备、遴选、上报、实施、监控等工作,埔前镇、源南镇要将项目纳入驻镇帮镇扶村资金重点支持范围,每年安排一定的省级驻镇帮镇扶村资金支持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同时,探索以EOD模式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工作。

  (五)强化治理要素保障,有序推进治理项目建设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能,强化落实用地、用电等治理要素保障。用地选址方面,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要加强县镇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详细规划、专项规划中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空间保障,对有关用地“应保尽保”,支持符合要求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在城镇开发边界外适当布局。电价执行方面,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用电按政策规定执行相关电价,源城供电局在政策允许情况下,给予优惠价格。

  (六)健全长效运维体系,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坚持以用为本、建管并重的原则,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运维管理体系,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管护长效机制,确保设施运维管理有序、安全有效。有关镇(街道)要建立“一设施一档案”,统一管理,做到每个设施的资料齐全,每个污水处理设施都设有专门的管理人员,定期进行管护,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转。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强化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工作的统筹部署,形成狠抓落实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区政府成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攻坚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水务和生态环境工作的区政府有关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区税务局、源城供电局、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区国资事务中心等为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要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协作、权责清晰、监管有效的工作推进机制,做好项目总体设计、任务分解、台账管理、项目资金管理与验收等工作。

  (二)落实责任分工。各有关镇(街道)、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运行维护职责与治理成效监管职责分离。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统筹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做好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协调、任务分解、效果评估、督促落实工作;有关镇(街道)负责组织实施各项工作,梯次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落实运维管理,激发各村参与建设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同时,按要求参与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改造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作为组团式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的重点工作任务,推动解决规划、建设、运维中的突出问题。各村要配合做好设施用地协调,做好村民思想工作,积极引导村民参与规划设计及施工,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实际问题。区发展改革局负责指导建立农村生活污水使用者付费制度;区财政局负责统筹落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运维资金,保障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经费;区农业农村局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作为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内容,指导有关镇(街道)有机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厕所革命、村内道路建设等有效衔接;区水务局指导推动镇村河长制建设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延伸,将治理设施日常巡查纳入镇村级河长职责;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协调加强对日处理能力20吨以上污水处理设施监督性监测;交通运输、自然资源、税务、供电等部门按职责落实用地、用电、税收等优惠政策。

  (三)严格监督考核。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强化生活污水治理情况和设施运行的日常检查、调度,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乡村振兴、河长制等考核内容,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强化常态化监督监管,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设施正常运行率和运维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机制,定期跟踪通报,组织开展常态化抽查,以督促改,有效提高治理成效。畅通监督渠道与问题反馈机制,将治理设施日常巡查等工作纳入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镇村级河长、镇村级环保巡查队伍、村委会等工作内容,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落实整改。定期评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营维护情况,将已建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是否真正起作用、发挥效益列入督查考核评判要点。

  (四)加强技术支撑和宣传引导。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运维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积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省市举办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最新技术、指南等政策文件解读教育培训,确保基层管理人员及运维人员对最新政策的应知应会,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人才队伍建设。因地制宜完善村规民约,倡导节约用水,宣传鼓励村民形成良好的用水习惯,从源头减少农村生活污水乱倒乱排的现象;鼓励农户利用房前屋后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等,以资源化利用方式实现污水就地回用。坚持“问需于农”“问计于农”“问效于农”,充分听取村民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意愿和需求,积极引导村民以适当方式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相关项目方案设计、过程建设、运行维护和成效监督,在共建共治共享中有更多的参与度、幸福感。


  附件:1.河源市源城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工作计划

             2.源城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一村一策”治理现状及提升改造台账

             3.源城区农村生活污水“一村一策”新建治理台账

  附件总表.doc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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