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府办函〔2026〕9号
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源城区政府系统2026年市、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源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5月29日
源城区政府系统2026年市、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市委八届十二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及区委八届十次全会暨区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2026年市、区两会部署安排,切实做好全区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任务分工
(一)根据《关于做好2026年市两会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河府办函〔2026〕31号)要求,区政府承办市八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17件(主办件3件、协办件14件),其中主办件分别由区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源城分局、区教育局牵头办理;承办市政协八届五次会议提案12件(主办件1件、会办件11件),其中主办件由区城管综合执法局牵头办理。(分工详见附件)。
(二)今年区两会期间代表委员共提出建议提案89件(建议47件、提案42件),其中交由政府系统承办80件(建议42件、提案38件)。按照建议提案内容和各单位职能职责,区政府办公室会同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有关工作机构将政府系统承办的建议提案交由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和区各有关单位办理。
二、办理时限
各承办单位要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和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有关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要求,按时高质完成办理任务。
(一)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时限。我区主办件(第20260020号、第20260023号、第20260048号),分别由区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源城分局、区教育局牵头办理,综合市、区有关单位意见后,于7月10日前将答复代拟稿报区政府办公室,经区政府审定后,以区政府名义于7月20日前将建议的办理意见书面答复领衔代表。我区协办件,由区牵头单位综合区有关单位意见后,于6月10日前将答复代拟稿报区政府办公室,经区政府审定后,以区政府名义于6月19日前将会办意见报市主办单位。
(二)市政协提案办理时限。我区主办件(提案号第20260001号),由区城管综合执法局牵头办理,由区牵头单位综合市、区有关单位意见后,于7月20日前将答复代拟稿报区政府办公室,经区政府审定后,以区政府名义于8月20日前将提案的办理意见书面答复领衔委员。我区协办件,由区牵头单位综合区有关单位意见后,于6月15日前将答复代拟稿报区政府办公室,经区政府审定后,以区政府名义于6月20日前将会办意见报市主办单位,全部提案应在今年年底前办理答复完毕。
(三)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时限。区协办单位应于7月10日前将建议的会办意见送达主办单位,主办单位应于7月30日前将建议的办理意见书面答复领衔代表。对代表反馈意见为“不满意”的,主办单位应重新办理,并于10月30日前再次答复领衔代表。
(四)区政协提案办理时限。会办单位应于7月10日前将提案的会办意见送达主办单位,主办单位应于7月20日前将提案的办理意见书面答复提案人。对提案人反馈意见为“不满意”的,主办单位应重新办理,全部提案应在今年年底前办理答复完毕。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办理责任。各承办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市委“138”具体安排和区委八届十次全会部署要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扛起建议提案办理的政治责任,以务实举措、严谨作风抓实各项办理工作,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体现到建议提案办理的每一个环节。各承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亲自领办至少1件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提案,亲自谋划部署办理工作、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时间节点、明确具体举措,健全分工清晰、协作高效、闭环落实的责任机制,保障办理工作规范有序、落地落细。
(二)强化协商联动,增强工作合力。各承办单位要将沟通协商贯穿办理全过程、融入各环节。办理前期,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主动对接代表、委员,全面摸清诉求导向、精准把握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要义;办理过程中,积极邀请代表、委员参与调研座谈,充分沟通交流、共商破解路径;办理结束后,第一时间反馈办理结果,主动征求改进意见,确保回应及时、落实到位;办理各阶段,及时向领衔督办的区领导汇报办理情况,确保重点办理工作按期推进。对代表性广、社会关注度高、办理难度大、涉及多领域多部门的建议提案,要进一步加大沟通协商力度,健全跨部门协同办理机制,统筹整合各类资源,凝聚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工作合力,推动办理措施落地见效,持续提升办理质效。
(三)规范办复程序,提高办理效率。各承办单位要持续推进建议提案办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扎实开展专题调研,精准对接代表委员诉求,科学制定答复意见,严格按照公文规范格式制作答复文稿,在复文首页右上角清晰标注办复类别及公开情况。答复文稿需紧扣中心诉求,做到文字精炼、表述精准、务实具体,避免以工作汇报代替答复意见的现象。若代表、提案者对答复内容有不同意见,承办单位要及时开展沟通解释,严格按照办理时限要求完成二次答复。各承办单位要及时将书面答复及《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反馈表》,分别报送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区政协提案法制委和区政府办公室(建议提案组),压实办理全流程闭环管理;同时要认真总结年度办理工作,将代表建议办理总结、提案办理总结于10月15日前分别报送上述对应部门。
(四)加强跟踪督办,确保取得实效。区政府办公室将联合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相关工作机构,加大建议提案办理检查督办力度,常态化开展跟踪问效,推动各承办单位不断提升办理水平。各承办单位要健全建议提案办理闭环管理机制,办理工作完成后,及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全面梳理办理情况、总结经验做法、排查短板弱项,持续巩固办理成果。
附件:1.2026年承办市八届人大七次会议建议分工表
2.2026年承办市政协八届五次会议提案分工表
3.2026年政府系统承办区九届人大八次会议建议分工表
4.2026年政府系统承办区政协九届七次会议提案分工表
5.建议办理情况反馈表
6.提案办理情况反馈表
7.代表建议答复函格式
8.政协提案答复函格式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