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为第二次公告)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需征收河源市源城区东埔街道东埔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目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拟征收土地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拟用于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为河源市城区2025年度第二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该选址位于河源市源城区东埔街道东埔经济联合社地段范围内(详见公告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0.0346公顷(0.5190亩)。
四、公告期限:2026年7月7日至2026年7月20日。
五、工作安排:2026年7月21日至2026年8月3日,源城区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进行现状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
六、其他事项: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于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
专此公告
附件:河源市城区2025年度第二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征地预公告附图
源城区人民政府
2026年7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