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订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法制宣传、普及法律常识及司法行政对外交流工作,参与指导依法治理工作。
3、管理、监督、指导律师、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和法律援助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4、管理、监督、指导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
5、管理、指导基层司法系统工作和基层法律服务以及人民调解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6、指导、监督和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
7、做好司法行政系统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对基层司法所的管理,管理司法行政系统的人事工作和警备工作。
8、承办区人民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源城区司法局人员编制数为33人,其中行编28人,事业编制5人;实有人员39人,其中行编28人,事编6人,其他人员5人;离退休人员10人。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4年收入决算(含省追加专项资金收入)632.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2.51万元。对比上年收入预算增加51.29万元。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4年支出决算(含省追加专项资金支出)632.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632.51万元。对比上年支出预算增加51.29万元。收入支出预算的增加主要是增加了法律援助等项目支出的预算。
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404.51万元,占6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7.7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3.3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4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5.01万元;项目支出217万元,占34%,主要支出项目有:基层司法业务30万元,普法宣传12万元,法律援助26万元,其他司法支出149万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11.7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5万元,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平均每辆2.63万元。对比2013年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10.86万元。支出减少的原因是“八项规定”出台后,我单位严格执行“规定”,厉行节约。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9万元,接待16批次,162人次:主要用于业务接待支出。对比2013年减少支出8.07万元。支出减少的原因是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我单位严格执行“规定”,厉行节约。
附:1、收入支出决算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