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主要职能
源城区人民政府法制局(源城区行政复议办公室)是正科级行政单位,设办公室、规范性文件审查股、行政执法监督股3个内设机构。其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府法制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拟定年度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工作安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负责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的法律审核,承担区人民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负责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汇编和上报备案等工作。
3.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区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组织、监督实施《广东省行政执法队伍管理条例》,审核、申报、监督使用《广东省行政执法证》。负责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和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处理工作,协助治理公路“三乱”。
4.承办向区人民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区人民政府行政应诉法律事务。
5.负责区人民政府的法律顾问事务,承办区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重大行政措施发布前的合法性论证审查及区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法律顾问事务,代理区人民政府民事诉讼事务,指导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工作。
6.负责每年向上级人民政府和同级区人大常委会报送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7.组织政府法制理论研究和交流,开展对外法制业务交流。接受与行政法律、法规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
8.承办区人民政府和上级法制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根据三定方案核定我局行政编制数4名,现实有人数5名、退休人员1名。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4年收入决算73.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27万元。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4年支出决算73.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73.27万元。
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53.77万元,占73%,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5.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25万元,公用经费7.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5万元;项目支出19.5万元,占27%,主要用于: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行政应诉案件办理、行政赔偿案件办理、行政执法检查、规范性文件管理、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对比上年增减变化原因主要是2014年追加项目费用少,预算项目能基本维持工作的日常开展。
四、“三公”支出决算说明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共2.4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车保有量1辆,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2.47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用支出。减小支出原因主要是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厉行节约有关规定。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附件:2014年度源城区人民政府法制局决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