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河源市源城区统计局是负责市直单位(市高新区、江东新区除外)在地统计业务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方法制度和法律法规,拟定和实施统计工作意见、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全区各部门的统计工作;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实施。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和基本统计报表制度,完成国家、省市统计局下达的统计调查任务及区人民政府交办的统计调查任务。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的国情国力、省情省力和区情区力普查,组织、协调城市、企业、农村社会经济、各项典型和抽样调查。调查、搜集、整理、提供全区基本统计资料、对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基本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预测和监督,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编辑出版《源城区统计年鉴》、《统计月报》等刊物,撰写统计分析,为当地党政和社会提供统计服务。指导并审核本地区各部门制发的统计调查计划及其调查方案。组织指导全区各部门、各单位加强统计基础建设、统计法制建设;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体系建设。实施统计制度改革,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局以“周期性普查为基础,抽样调查为重点,调查和科学推算综合运用的统计调查方法体系”的要求,积极探索适合我区实际的统计工作新路子;加强统计教育培训工作,积极开展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培训、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和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前培训以及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管理下属普查中心工作;指导统计基层建设和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承办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河源市源城区统计局办公室主要职能:负责收集、整理和提供经济、社会、科技及各项综合性的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定期进行综合动态分析;统一管理和对外提供历史资料数据;组织编印《源城区统计年鉴》和《统计月报》;编写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负责综合核算、综合平衡、劳动工资、科技、信息化、基本单位名录等专业的统计资料收集、整理、汇总上报和分析工作;协调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的人事、教育培训、工资、卫生、财务和资产管理、后勤保障工作;协助做好党务、纪检、信访、工青妇、老干部管理工作;做好局机关的文电处理、文件打印、文书档案、保密及接待工作;草拟局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和其他政务信息;负责组织重要会议会务;督促检查局机关工作制度的执行;负责全局各专业报表数据、各项普查数据的处理和传输工作;负责打印局的各种文字资料、印刷各种统计报表和《统计月报》。

河源市源城区统计局农村贸易股主要职能:搜集、整理和提供农村经济、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规模以上服务业等方面的统计资料,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相关统计分析。

河源市源城区统计局工业交通统计股主要职能:收集、整理和提供工业、交通、能源、建筑、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业等方面的统计资料;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相关统计分析。

河源市源城区统计普查中心主要职能:衔接国家和省、市统计普查中心的工作;研究和提出重大区情区力普查计划,研究解决普查专业技术方面的各类问题;负责组织、实施全区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和农业普查以及人口变动、劳动力、非公有制等各项抽样调查,为经常性统计调查提供有关统计数据,检查和评估数据质量,指导各项普查的统计基础工作;对各类普查资料进行开发应用和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讯服务;承办区政府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统计调查业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现有行政编制7人,年末实有7人;下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2人,年末实有5人;国家事业编制2人,年末实有2人;在职职工4人,年末实有4人;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人。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4年收入决算315.75万元,财政拨款收入315.75万元,全部款项为财政拨款。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4年支出决算315.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315.75万元。

    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137.47万元,占43.5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1.4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0.8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09万元;项目支出决算178.29万元,占56.46%,主要支出项目有统计监测月报编印费;统计年鉴编印费;统计年报、定期报表印刷费;中央事业编制差额经费;基本单位名录库经费;统计从业资格培训及考试经费;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经费;1%人口抽样及劳动力调查经费;统计抽样调查;企业创新调查经费;统计执法检查经费等。

 

四、“三公”支出决算说明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5.2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5万元,主要包括:公务车保有量1辆,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5.0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保险费、燃油费、过桥过路费、维修费、维护费、年审费等运行维护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中按规定开支的支出。

 

附件:2014年度河源市源城区统计局决算公开报表

 

 2014年源城区统计局部门决算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