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河源市源城区物价局主要职能是:贯彻国家价格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价格、收费管理规范性文件以及价格改革等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管理国家、省、市、区列管以及具有垄断性、强制性、保护性、公用福利性的商品、服务价格和行政事业型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负责价格监测、预警和监审,调查分析市场价格变动情况,指导行业价格协调,开展价格信息,成本调查等服务。组织商品和服务价格以及各种收费的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明码标价;依法处理价格、收费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价格、收费秩序。指导、监督区直业务主管部门的价格管理工作,协调处理部门、企业之间重大商品价格和行政事业性、经营服务性收费争议。管理本局直属单位,负责物价队伍的业务建设工作。承办上级及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河源市源城区物价局价格中心主要职能:接受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仲裁机构的委托,对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及行政执法涉及的需要进行价格鉴证的各类资产的价格,实施客观、公正、准确的鉴定和认证;接受各类市场主体及公民的委托,对生产经营、合同签订、抵押质押、理赔索赔、实物应税、财产分割、清产核资、经济纠纷、司法公证中,相关商品和服务价格水平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认证。
(二)人员构成情况
河源市源城区物价局人员编制9名。其中局机关编制12名,事业编制1名。离退休人员7人。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4年收入决算245.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5.58万元。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4年支出决算245.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245.58万元。
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187.10万元,占76.1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2.0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5.5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51万元;项目支出58.48万元,占23.81%,主要支出项目有收费公示进社区工作、价格监审、价格检查、创建价格综合服务窗口、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涉案物品价格鉴定、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价格听证会等物价项目工作。
四、“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11.85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对比上年无增减。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18万元,主要包括:公务车保有量2辆,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9.18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用支出。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对比上年无增减;减少原因为当年公车使用较少,维修费用有所降低。
3.公务接待费支出2.6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中按规定开支的支出。减少原因为中央八项规定出台,我局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有效减少了公务接待支出。
附件:2014年度河源市源城区物价局决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