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源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能:(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以及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相关地方性规章草案,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协调推进我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2)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组织实施免疫规划工作。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3)指导、监督和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协调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4)负责组织拟订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区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5)负责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医疗服务的行业准入管理并监督实施。拟订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医疗机构落实有关法规、政策、规范、标准,指导医疗机构加强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服务、医疗安全管理;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协助管理卫生医疗服务价格和规范服务行为;(6)指导、完善、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指导下属事业单位编制部门预算,建立完善的经费投入、使用、监测、评估和奖惩机制;(7)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者,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8)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9)贯彻落实国家生育政策,完善生育管理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监督实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法规,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10)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11)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加强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建设,参与全区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12)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流入地、流出地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互联互通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13)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指导实施;(14)组织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培训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15)指导镇(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组织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评工作。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16)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促进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组织指导对外交流与合作;(17)依法监督管理全区临床用血质量,组织协调全区无偿献血;(18)贯彻中西医并重方针,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推动中医药现代化建设;(19)承担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区重大活动与重要会议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20)承办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源城区卫生监督所主要职能:(1)组织实施区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卫生监督计划;(2)负责开展卫生法制、公共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咨询和培训;(3)受区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参与医疗卫生市的监督和管理;(4)参与对危害公共卫生的中毒事故、重大疫情和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5)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务。
源城区计划生育服务站主要职能:承担(1)输精(卵)管结扎术、复通术;(2)引产术、人工流产术、放(取)宫内节育器;(3)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和药具不良反应诊治;(4)避孕药具服务、B超查环查孕;(5)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和随访;(6)避孕和节育的医学检查;(7)生殖保健技术服务。
源城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能:(1)协助区卫计局检查、指导和协调各镇、办事处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2)协助区卫计局查验流动人口的婚育证明;(3)与流动人口常住户籍所在地进行经常性联系,通报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4)向已婚育龄流动人口提供避孕节育服务,组织进行避孕及生殖健康检查,落实避孕节育措施;(5)协助区卫计局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流动人口予以处理;(6)承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源城区计划生育办证中心主要职能:(1)负责各种计划生育证明证件的办理工作;(2)负责基层卫生计生部门计划生育证明证件管理的指导检查工作;(3)协助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宣传和咨询服务工作;(4)协助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源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员编制60名,其中局机关编制15名,后勤服务人员数3名,事业编制42名。离退休人员13名。
二、收入决算说明(汇总下属事业单位)
2014年收入决算(含省追加专项资金收入)25,290.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34.7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2.65万元,事业收入17,492.92万元。
三、支出决算说明(汇总下属事业单位)
2014年支出决算(含省追加专项资金收入)25,239.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7,791.67万元。
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决算4,721.55万元,占60.60%,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87.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0.9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407.6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975.28万元;项目支出3,070.12万元,占39.40%,主要支出项目有:医疗卫生管理事务工作经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经费、重大公共卫生专项经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经费、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经费、计划生育避孕药具经费、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经、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经费、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考核经费等。
四、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汇总下属事业单位)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35.83万元,2013年区卫生局和原区人口计生局“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合计为44.67万元,对比2014年有所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04万元,主要包括:公务车保有量8辆,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31.04万元,平均每辆3.88万元,2013年支出决算数为18.3万元,主要用于车辆保险费、燃油费、过桥过路费、维修费、维护费、年审费等运行维护支出。由于车辆已陈旧老化、保养及维修的费用较大。公务用车购置未作预算安排。
(3)公务接待费4.79万元,2013年支出决算数为26.3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中按规定开支的支出。主要变化原因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切实严格接待标准,减少公务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