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河源市源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河源市源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河源市源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河源市源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河源市源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是源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负责全区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工作,既是区委的工作机构,又是区政府的工作机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统计管理全区党政群机关(含党委、政府各部门,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机关,以及其他行政机构,下同)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
(二)负责拟订本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区直机关和乡镇机构改革方案,负责乡镇(街道)的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三)管理区直机关的职责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乡镇机关的机构设置与调整,分配和调整区直机关和乡镇(街道)行政编制总额。
(四)协调区直机关之间、区直机关与乡镇(街道)之间的职责分工。
(五)负责拟订本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区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负责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六)监督检查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区直机关“三定”规定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以及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
(七)负责全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八)承办区委、区政府、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和上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区编办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4个,包括河源市源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本级)和下属3个预算单位,河源市源城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河源市源城区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河源市源城区政府绩效评价中心。
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设3个内设机构:
1、综合股(监督检查股与其合署办公)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财务、固定资产和后勤服务等工作;承担统计、外事、安全保卫、政务公开等工作;管理区直和乡镇(街道)行政编制总额;管理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系统的机构编制;协调政法部门的职责分工;负责本机关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退休人员的服务等工作;负责本机关的党群、纪检工作;负责综合性调研、宣传、信息、网络以及政策咨询工作,起草重要文稿。
负责监督检查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区直机关“三定”规定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以及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承担信访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纪违规问题;对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执行过程中的问题进行解释。
2、行政机构编制股
组织实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党政群机关机构改革;审核区直机关的职责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乡镇机关的机构设置与调整;协调除政法部门外各部门的职责调整与分工。
3、事业机构编制股
组织实施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审核区直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区直事业单位、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主要任务、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经费来源渠道等。
源城区编办行政编制2名,专项执法编制7名,后勤服务人员数1名,合计10名;实有人员8人。
第二部分 河源市源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河源市源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河源市源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度总收入 137.5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136.13 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4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37.54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8.66万元,增长54.74 %。主要原因:一是政策性人员经费增加,二是项目支出增加,主要有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工作、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工作、行政审批标准化试点工作、事业单位监督检查工作和编制部门权责清单等工作。
2.上级补助收入0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本年度无上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0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主要原因:本年度无事业收入。
4.经营收入0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本年度无经营收入。
5.其他收入0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主要原因:本年度收入全部是财政拨款收入。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河源市源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度总支出 137.54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136.1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108.30 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56.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贴6.8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21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4.1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4.95万元,增长29.93%,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加人员费用、商品和服务支出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增加支出所致。
2.教育(类)支出 0万元,本年度无教育(类)支出安排。
3.住房保障支出5.20万元,其他项目支出24.04万元。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河源市源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36.13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08.3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4.95万元,增长29.93 %;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加人员费用、商品和服务支出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增加支出所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 万元,增长0 %;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河源市源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 136.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08.3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 57.24 万元,增长72.55 %;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加人员费用、商品和服务支出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和其他支出增加支出所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 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政府性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97.13 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事业运行、其他人事事务、党委办公厅及相关管理事务等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8.5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5.20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24.0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项目支出。
三、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河源市源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25万元,完成预算 2.90万元的146.55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1.26 万元,完成预算 0万元的12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2.30 万元,完成预算 2.20万元的104.54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69 万元,完成预算 0.70万元的98.57 %。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编办下拨专项培训经费,统一安排1人次,组织到香港参加全省机构编制系统政府职能转变和法定机构制度建设培训班;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原因是因工作需要到其他市县交流学习业务增多所致。
与上年相比,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22万元,增长40.26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1.26万元,增长126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2 万元,增长0.87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8万元,下降10.38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无因公出国(境)支出,省编办下拨专项培训经费,统一安排1人次,组织到香港参加全省机构编制系统政府职能转变和法定机构制度建设培训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到其他市县交流学习业务增多所致;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上年度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4.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1.26万元,占29.64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2.30万元,占54.11 %;公务接待费支出 0.69万元,占16.23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1.26万元。到香港参加全省机构编制系统政府职能转变和法定机构制度建设培训班 1个、累计1人次。支出主要用于差旅费和培训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2.3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 万元,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数 0 辆,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2.30 万元,2015年区编办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 辆,主要用于本单位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 0.69 万元,主要用于各办公室购买茶叶用于来人接待。2015年,区编办及下属3个单位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 0 个,来访外宾 0 人次,本年度无外宾来访;发生国内接待289次,接待人数356人。主要包括业务咨询和工作洽谈。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21万元,比上年增加3.79万元,增长51.07%。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增加导致办公费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区编办组织相关股室对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收支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绩效目标进行自评,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本单位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 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