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沟通并加强与省政府及其部门、广州市和外地联系,收集、传递经济、技术等有关信息,为我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服务;协助区领导和区属单位在穗办理公务、事务;做好区领导和区属单位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编制人员情况:源城区驻广州办事处核定编制11名,在职11名,退休1名。
第二部分 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2015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2015年度总收入154.06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4.0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54.0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6.12万元,增长11.69 %。主要原因是招商引资等项目经费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3.事业收入 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经营收入0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5.其他收入 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2015年度总支出154.06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54.0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137.09 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主要是外联(信息、招商引资)经费、协调信访维稳经费和其它业务费补助等,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0.62万元,增长8.4%,主要原因是招商引资等项目经费增加。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54.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4.0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4.89 万元,增长10.7 %;主要原因是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调增人员工资。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 154.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4.06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4.89 万元,增长10.7 %;主要原因是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调增人员工资。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类)137.09 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机关运行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万元,主要用于财政拨款支出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及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用;住房保障支出7.57万元,主要用于财政拨款支出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其他支出4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科目以外的其他支出。
三、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9.1万元,完成预算 5.6万元的161.54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 万元,完成预算 0万元的1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9.1 万元,完成预算 5.6万元的 161.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100 %。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辆残旧,导致维护费增加。
与上年相比,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万元,下降9.9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增加)0 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万元,下降9.9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4.17 %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三公经费支出标准,履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占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1 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 0万元,占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未作安排。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9.1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9.1 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 0万元,未作安排。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2万元,比上年增加3.4万元,增长20.24%。主要原因是按办公成本费用增加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一辆,是一般公务用车。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在合法依规、安全可靠的前提下及时高效地做好支出工作,整体支出目标达到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