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源城区粮食管理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源城区粮食管理局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源城区粮食管理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区粮食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源城区粮食管理局是主管区粮食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粮食方针、政策制定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地方储备和确保军需民食、突发事变的应急措施,并监督执行。执行区政府关于米袋子政府领导负责制的指示,组织落实本区粮食购销、储备年度计划;组织协调检查粮食收购任务的落实;负责地方储备粮油储存安全,协同有关部门对粮油市场、粮油价格进行监督管理,维护正常流通秩序,稳定市场粮价;协调、指导全区粮油企业工作。承办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区粮食局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1个就局本级,内设机构有综合管理股、会统股两个股室。人员编制13名;退休人员7人;遗属4人。没有纳入预算的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 区粮食管理局2015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区粮食管理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区粮食管理局2015年度总收入208.7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208.7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财政拨款收入 208.7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6.78万元,增长8.73 %。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收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其中是购房补贴和退休费增加。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区粮食管理局2015年度总支出 208.78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208.7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级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其他工作任务,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2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没做安排。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7.29 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2.05万元,增长34.19%,主要原因是单位退休人员人数比去年增加所以退休费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10.10万元,主要是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44万元,增长4.55%,主要原因是职工人员经费增加。
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48.17万元,主要是用于保障粮食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方面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57万元,增长1.0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标准增加、工作经费增加。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区粮食管理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08.78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8.78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8.38 万元,增长4.18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标准增加、工作经费增加。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区粮食管理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08.78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8.78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8.38万元,增长4.1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标准增加、工作经费增加。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级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其他工作任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29万元,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10.10万元,主要是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粮油事务支出148.17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35.11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06万元;粮食信息统计3万元;粮食专项业务活动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级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开展粮食管理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区粮食管理局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 8.51万元,完成预算13万元的65.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01万元,完成预算 6万元的 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预算 7万元的35.71%。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91万元,下降9.66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08万元,下降15.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17万元,增长7.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公车管理,严格执行公车使用规定;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今年增加了建设新储备仓库业务。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6.01万元,占70.62%;公务接待费支出 2.5万元,占29.38%。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6.0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无,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6.01万元,2015年局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行政执法及机要通信。
2.公务接待费支出 2.5 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5年,局机关共接待20批次,接待人数325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88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上年增加2.4万元,增长11.17%。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经费成本略有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2015年没有开展此项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