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河源市源城区房屋征收办公室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河源市源城区房屋征收办公室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河源市源城区房屋征收办公室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河源市源城区房屋征收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河源市源城区房屋征收办公室是主管房屋征收职能部门。主要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人民政府有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方针、政策和规定,负责房屋征收的情况调查、问题探讨、政策研究、拟定措施等工作。

(二)审批建设单位房屋征收方案和计划,监督房屋征收计划的实施。

    (三)鉴证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协调、处理征收纠纷。

    (四)对房屋征收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五)负责房屋征收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资质审查和发证。

(六)指导、协调房屋征收工作,维护房屋征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机构设置

(一)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局(办)本级预算。

(二)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河源市源城区房屋征收办公室为参公管理单位,内设管理机构共3个,分别是综合股、财务股,业务股。无直属和下属单位,共有参公编制人数13名,2016年年末实有在职人员13人,退休人员2人。

 

第二部分  河源市源城区房屋征收办公室2015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河源市源城区房屋征收办公室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河源市源城区房屋征收办公室2015年度总收入152.1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2.1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财政拨款收入152.1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6.56万元,增长44.5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河源市源城区房屋征收办公室2015年度总支出152.1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152.1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2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8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工资和福利,与上年无增减。

3.住房保障(类)支出9.11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比上年增加1.07万元,增长13.30%,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的增加。                                      

4城乡社区支出111.9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比上年增加15.38万元,增长15.9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的增加

5.一般行政管理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用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河源市源城区房屋征收办公室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52.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2.1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7.01万元,增长21.88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无增减变动。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河源市源城区房屋征收办公室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 152.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2.1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7.01万元,增长21.88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无增减变动。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2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用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8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工资福利;住房保障(类)支出9.11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城乡社区支出111.9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一般行政管理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用

三、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河源市源城区房屋征收办公室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 4.78万元,完成预算5.4万元的0.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预算也是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78万元,完成预算5万元的-0.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万元,完成预算0.4万元的0%。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压缩经费公务用车;二是接待批次及人数不变

与上年相比,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73万元,减少25.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72万元,减少26.46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1万元,减少2.44%。因公出国(境)费支出相比上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制度实行。公务车保有量1辆,主要用于油费、车辆维修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接待批次及人数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4.78万元,占 0.11%;公务接待费支出0.4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7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00万元,2015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4.78万元,2015年局机关及下属0个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下队开展工作。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万元,主要用于级单位加班工作餐。2015年,局机关及下属0个单位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 10次,接待人数共10人。主要包括加班等方面接待的费用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为财政核拨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用于下队工作开展)、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2015年本部门没有需要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15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