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源城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源城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5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源城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源城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规划区直机关党的建设,并组织实施;指导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党的工作,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

(二)指导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党组织、党员和干部职工学习马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三)指导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党组织做好党员和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文明单位活动。

(四)指导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的监督、督促和检查;指导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中心组学习并检查落实情况;了解并向区委报告党员和群众对区直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意见。

(五)负责组织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党员教育管理和党员培训工作,负责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指导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基层组织发展党员工作,审批吸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接转党组织关系。

(六)负责区直单位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劳模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工作。

(七)负责区直机关武装工作,规划民兵组织建设,平时负责民兵、预备役人员的军事训练和政治教育,组织民兵执勤,完成征兵任务,战时负责兵员动员。

(八)指导区直机关党组织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独立地开展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   源城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5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源城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格式如下: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2015年决算总收入103.6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3.6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03.6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5.60万元,增长6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经费调整增加。

2.我委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源城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5年度总支出103.6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103.6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5.64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含办公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项目经费支出(党建工作经费、建党对象培训班经费、党内年报统计经费、机关武装工作经费等),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63万元,增长0.8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调整增加。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11万元,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22.1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54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调整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3.85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43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调整增加

4.其他支出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0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新党员宣誓活动经费。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源城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03.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3.60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0.43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调整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无变化。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源城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03.60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3.60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0.43万元,增长11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调整增加。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无变化,我局没有政府性基金。

分功能科目看, 一般公共服务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73.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2.1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住房保障住房改革支出3.8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住房保障费用支出;其他支出2万元。

 

三、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源城区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35 万元,完成预算3.5万元的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66万元,完成预算2.8万元的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69万元,完成预算0.70万元的98%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今年年底公务车拍卖,我委没有保留公务用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13万元,下降32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13万元,下降4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69万元,与上年对比没有增减。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今年年底公务车拍卖,我委没有保留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支出与上年对比没有增减。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6万元,占71%;公务接待费支出0.69万元,占29%。具体情况如下:

1. 我委2015 年度没有干部职工因公出国出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1.66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6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11批次,91人数,主要用于党建业务交流,同上年对比没有增减。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5万元,比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委本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1231日,我委没有公务用车。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委对2015年度的党建工作、党内年度统计工作、机关武装工作等8个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源城区直工委2015年决算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