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河源市源城去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河源市源城去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河源市源城去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河源市源城去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团结全区文学艺术界人士,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服务的方向;2、对各文艺团体会员有“指导、服务、联络、协调”的职责;3、维护宪法和法律赋予文艺家和文艺团体的一切权益;4、配合文化行政部门,发现、培养人才,壮大文艺队伍;5、开展丰富多彩文艺活动,活跃群众文化生活;6、设立文学艺术奖,对本区文艺创作、表演、教育、组织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个人或集体予以奖励。
二、机构设置
区文联共有参公事业编制3名,领导职数2名。现实有在职人数4人,其中参公事业编制3名。下属单位河源市源城区文化艺术培训中心共有事业编制1名,实有在职人员1名,本单位无离退休人员。
第二部分 河源市源城去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5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河源市源城去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收入决算总规模、各项收入决算。格式如下:
2015年收入决算84.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87万元。
(二)2015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格式如下:
2015年支出决算88.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88.29万元。
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55.37万元,占62.71%,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9.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41万元;项目支出决算32.92万元,占37.29%,主要支出项目有年度文化奖、《源城艺苑》编印费、各协会代表大会经费、各类文化比赛活动经费、“送欢乐下基层”活动经费、文化作品出版经费、客家古邑文化创作经费。同比2014年,支出决算增加33.23%,主要变化原因是单位有新增加人员,工资福利调整。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收入决算总规模、各项收入决算。格式如下:
2015年收入决算84.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87万元。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格式如下:
2015年支出决算88.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88.29万元。
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55.37万元,占62.71%,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9.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41万元;项目支出决算32.92万元,占37.29%,主要支出项目有年度文化奖、《源城艺苑》编印费、各协会代表大会经费、各类文化比赛活动经费、“送欢乐下基层”活动经费、文化作品出版经费、客家古邑文化创作经费。同比2014年,支出决算增加33.23%,主要变化原因是单位有新增加人员,工资福利调整。
三、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2.5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按照对应科目进行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单位出国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4万元,主要包括:(1)报废0辆、更新购置0辆,购置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2)公务车保有量1辆,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 2.34万元,平均每辆2.34万元。同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15.5%,主要变化原因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切实严格执行公务标准,不滥用或者乱用公务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7万元,接待1批次,20人数。同比2014年决算数有所增加,主要变化原因是去年其他县区文联没有安排到我单位进行学习交流,因此没有产生公务接待费用,今年有此项费用产生,是因为有1次和平县区文联到我本单位进行文艺交流。今后我单位,将进一步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切实严格接待标准,减少公务接待。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2.5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按照对应科目进行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单位出国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4万元,主要包括:(1)报废0辆、更新购置0辆,购置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2)公务车保有量1辆,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 2.34万元,平均每辆2.34万元。同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15.5%,主要变化原因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切实严格执行公务标准,不滥用或者乱用公务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7万元,接待1批次,20人数。同比2014年决算数有所增加,主要变化原因是去年其他县区文联没有安排到我单位进行学习交流,因此没有产生公务接待费用,今年有此项费用产生,是因为有1次和平县区文联到我本单位进行文艺交流。今后我单位,将进一步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切实严格接待标准,减少公务接待。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55.37万元,占62.71%,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9.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41万元;项目支出决算32.92万元,占37.29%,主要支出项目有年度文化奖、《源城艺苑》编印费、各协会代表大会经费、各类文化比赛活动经费、“送欢乐下基层”活动经费、文化作品出版经费、客家古邑文化创作经费。同比2014年,支出决算增加33.23%,主要变化原因是单位有新增加人员,工资福利调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1 辆,为接待用车。
(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 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均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