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区台办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区台办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区台办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2015年源城区台办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授权,负责同台湾地方政府及其授权社团联络及商议有关事宜;会同有关部门领导、协调对台经贸工作,对台资、台属企业进行认定;负责对台新闻宣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涉台宣传教育,处理涉台的重要活动和重大事件以及人员往来、考察、访问、研讨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三定方案,区台办无下属机构单位,办公室现有人员总数3人,其中行编2人,自筹人员1名,退休人员1名。

  第二部分   区台办2015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区台办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区台办2015年度总收入75.7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75.7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2015年区台办所有收入均为财政拨款收入75.7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6.56万元,增长28 %。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调整增加;二是新增公务人员公务交通补贴;三是今年年初本单位新增一名后勤人员。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区台办2015年度总支出75.7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75.7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5.9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支出以及专项项目经费支出等,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4.95 万元,增长30%,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调整、单位新增1名后勤人员及增加公务人员公务交通补贴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51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补助费用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91 万元,增长0.14%,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福利调整。

3.住房保障(类)支出2.2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7万元,增长45%,主要原因是单位新增1名后勤人员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区台办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75.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5.7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9.49万元,增长35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调整、单位新增1名后勤人员及增加公务人员公务交通补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区台办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75.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7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9.49 万元,增长35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调整、单位新增1名后勤人员及增加公务人员公务交通补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类)港澳台侨事务(款)65.94 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台湾事务等;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35万元,主要用于除行政运行、机关服务、台湾事务等属于公共服务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7.51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2.2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积金缴费支出。

三、区台办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区台办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3 万元,完成预算2.3万元的100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2万元,完成预算2万元的10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0.3 万元,完成预算0.3万元的100 %。

与上年相比,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1万元,下降4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增加)0 万元,下降(增长)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4 万元,下降2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 万元,比去年减少0.3万元,下降5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上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公车运行制度比以前更加规范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占87 %;公务接待费支出0.3万元,占13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2万元,2015年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1 辆,主要用于单位公务出行。

3.公务接待费支出 0.3 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相关单位交流工作以及对台交流联络等方面的接待。2015年,机关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 7次,接待人数共 60 人。主要包括台属台商、上级单位等。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万元,2014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单位上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控接待费用的增长。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并未发生政府采购项目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5年,本部门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公开覆盖率达到100%,达到预期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区台办2015年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