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源城区物价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源城区物价局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源城区物价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源城区物价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国家价格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价格、收费管理规范性文件以及价格改革等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管理国家、省、市、区列管以及具有垄断性、强制性、保护性、公用福利性的商品、服务价格和行政事业型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负责价格监测、预警和监审,调查分析市场价格变动情况,指导行业价格协调,开展价格信息,成本调查等服务。组织商品和服务价格以及各种收费的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明码标价;依法处理价格、收费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价格、收费秩序。指导、监督区直业务主管部门的价格管理工作,协调处理部门、企业之间重大商品价格和行政事业性、经营服务性收费争议。管理本局直属单位,负责物价队伍的业务建设工作。承办上级及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区物价局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为局本级。
第二部分 源城区物价局2015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源城区物价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区物价局2015年度总收入216.3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16.37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0元。具体情况如下:
财政拨款收入216.3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4.7万元,增长19%。主要原因:工资福利等基本支出增加。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区物价局2015年度总支出216.3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16.3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9.83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办公经费、项目经费等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0.18万元,减少13%,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费用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69.15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离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92万元,增长2.85%,主要原因是离退休费增长。
3.住房保障(类)支出7.39万元,主要支出项目为住房公积金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减少0.96万元,减少11%,主要原因是随着人员减少,住房公积金也随着减少。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区物价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16.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6.3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2.84万元,增长12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申请规划、方案编制专项经费;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保持一致。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区物价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16.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6.3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27万元,减少0.58%;主要原因是资福利、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费用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保持一致。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公共服务支出139.83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办公经费、项目经费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69.15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离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住房保障(类)支出7.39万元,主要支出项目为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区物价局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72万元,完成预算8.20万元的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预算保持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37万元,完成预算5.80万元的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5万元,完成预算2.4万元的16%。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7.13万元,下降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81万元,下降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32万元,下降8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37万元,占92%;公务接待费支出0.35万元,占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3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2.59万元,2015年局机关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和价格举报检查。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5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5年,局机关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4次,接待人数共30人。主要包括上级单位检查和兄弟部门交流。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42万元,比上年增加5.92万元,增长30%。主要原因是:咨询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执法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8个,共涉及资金32.5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组织对“发展改革事务”等8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5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项目自评结果均为优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