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源城区政府接待科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源城区政府接待科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源城区政府接待科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源城区政府接待科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源城区人民政府接待科机构编制方案为区人民政府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科级。主要职责:1、负责前来源城检查指导、视察、参观的有关部门和领导的接待工作;完成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纪委领导班子交办的其他政务接待任务。2、指导改善接待基地的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3、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我源城区政府接待科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没有下属单位部门。区接待科内设2个正股级机构:1、办公室:负责文电、保密、档案、会务、财务工作;负责单位的纪检、党务、组织人事、工、青、妇工作;负责科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2、接待股:按照政务接待工作的规定和接待任务要求,负责开展政务接待的各项具体工作;负责接待值班的安排和管理,严格执行接待标准。
第二部分 源城区政府接待科2016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源城区政府接待科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源城区政府接待科2016年度总收入 146.78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6.78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46.78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1.01万元,增长16.7%。主要原因:按照国家调资政策增加了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及开展了招商引资活动安排支出。
2.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3.事业收入 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经营收入0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5.其他收入 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源城区政府接待科2016年度总支出 146.78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146.78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140.65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公用经费和业务补助费用,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0.36 万元,增长16.29%,主要原因是:按照国家调资政策增加了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及开展了招商引资活动安排支出。
2.教育(类)支出 0 万元。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源城区政府接待科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 146.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6.78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3.89万元,增长30.02%;主要原因是按照国家调资政策增加了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及开展了招商引资活动安排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 万元,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源城区政府接待科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46.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46.7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3.89万元,增长30.02%;主要原因是员工资标准增加及公用经费提高了;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0万元,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源城区政府接待科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58 万元,完成预算8.73万元的75.37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0.95万元,完成预算 3.10万元的30.64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5.63万元,完成预算 5.63万元的100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24万元,下降15.85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19万元,减少55.6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持平,无增减。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原因是:落实厉行节约要求,缩减公务用车运行费。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燃油费、维修费、维护费等运行维护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95万元,占14.43%;公务接待费支出 5.63万元,占85.57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95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 0.95万元,2016年接待科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1 辆,主要用于公务接待用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 5.63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6年,发生国内接待59次,接待人数共592 人。主要包括接待检查组、调研组;招商引资考察团。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8万元,比上年增加0.55万元,增长5.94%。主要原因是:人员办公经费标准提高,办公易耗增多。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 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主要用于公务接待用车。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均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结果均为优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