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源城城市综合管理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源城城市综合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源城城市综合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源城城市综合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容环卫、爱国卫生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区属城市市容和卫生环境的综合管理、依法对全区市容和环境卫生实施监督检查;
(三)负责区属环境卫生市场化运作的相关工作;
(四)负责对区属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监察、执法队伍的管理;
(五)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我城市综合管理局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局下属1个预算单位公园管理中心。行政机关事业编制在职人员36人(其中:下属单位公园管理中心11人),退休人员4人。
第二部分 源城城市综合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源城城市综合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源城城市综合管理局2016年度总收入7,124.8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124.8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7,124.8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174.73万元,增长19.7%。主要原因:一是城市建设与公共设施支出增加;二是人员经费与局业务量增大、所需办公费、手续费相应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3.事业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4.经营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5.其他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源城城市综合管理局2016年度总支出7008.4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7008.4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60.4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008.49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人员经费;专项经费有:环卫工人节活动经费、爱国卫生月活动经费、除四害经费、卫生整治突击经费等。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058.33万元,增长17.79%,主要原因:一是城市建设与公共设施支出增加;二是人员经费与局业务量增大、所需办公费、手续费相应增加。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源城城市综合管理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7,124.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65.1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921.8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与局业务量增大、所需办公费、手续费相应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59.77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部分经费切块处理,不在年初预算体现。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源城城市综合管理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7008.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04.7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761.4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与局业务量增大、所需办公费、手续费相应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59.7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部分经费切块处理,不在年初预算体现。
分功能科目看,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2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财政事务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1.73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标准提高及退休人员人数增加;城乡社区管理事务49.38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35.5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973.45万元,城市建设支出12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建设与公共设施支出;城市公共设施3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城市环境卫生4309.77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建设与公共设施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04.8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住房改革支出18.02万元,主要用于缴交住房公积金和住房维修基金开支;其他支出348.9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经费支出。
三、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源城城市综合管理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97万元,完成预算15.77万元的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47万元,完成预算13.38万元的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0万元,完成预算2.39万元的63%。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8.86万元,下降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8.94万元,下降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8万元,下降5.6%。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减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用于检查城市环境卫生(含燃料、维修、保险等费用);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响应国家号召,合理科学严控经费开支,减少铺张浪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47万元,占78%;公务接待费支出1.50万元,占2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4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5.47万元,2016年局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0万元,主要用于业务检查所需的业务接待费用支出和加班用餐支出。发生国内接待23次,接待人数共235人。主要包括业务检查所需的业务接待费用支出和加班用餐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73万元,比上年增加12.23万元,增长27%)。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无开展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7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垃圾运输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2016年无开展该项工作。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2016年无开展该项工作。
3.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2016年无开展该项工作。
4.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2016年开展该项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