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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源城区林业局部门决算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7-09-29 18: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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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源城区林业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源城区林业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源城区林业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源城区林业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源城区林业局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林业工作方针、政策及林业管理的法规、规章,拟定我区林业建设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生态建设、造林绿化、资源保护、森林公园、林业产业、森林经营和林业基地建设,负责依法治林、科技兴林和森林公安队伍建设等工作。内设机构:办公室、林政股、营林股、科技产业股、法制股、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山林调处办公室等七个股(室),挂靠机构有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直属机构有河源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源城派出所。

河源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源城派出所主要职能:负责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指导林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授权范围内的林业行政处罚权。

营林股主要职能:编制营林发展规划、计划,组织开展全区各类植树造林及规划设计验收、封山育林、林木育种和森林经营等工作;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林木种苗基地建设和管理;指导林业推广站及生态公益林管理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科技产业股主要职能:编制林业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指导林业科研、技术开发、技术监督、标准化和专利管理等工作;指导林业科技体制改革和林业技术市场建设;组织协调林业系统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活动,协助林业外资企业处理各种关系,并做好相关服务工作,指导林业系统进出口业务;指导以木材加工、林产化工、竹木精制品、森林旅游为主的林业产业的发展;组织指导森林公园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林学会有关工作,负责本区林业科技成果评审、申报和管理以及职称评审相关工作;承担林学会有关工作。

法制股主要职能:草拟有关林业依法行政的政策规定,研究提出林业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国土绿化、林业产业和防治水土流失方面的综合性政策规定和办法;承办林业执法监督和行政诉讼;开展林业普法教育和组织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研究提出林业产业政策措施;负责纪检、监察及信访工作。

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能:负责森林防火宣传工作,贯彻实施森林防火法律法规;指导监督、组织协调森林防火的镇、办界联防工作;编制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森林火险区划;负责组织森林防火工作会议,起草森林防火指导性、综合性文件,编制实施森林防火预案;协调有关部门进行森林消防监督;组织协调重大火灾调度、扑救工作;负责区森林消防大队工作。

山林调处办公室主要职能:负责有关林地、林木权属争议处理的法规、政策的宣传工作;负责林地、林木权属争议的调查和协调处理工作;检查、督促和指导镇、村有关山林调处的业务工作;对跨区以及重大山林权属争议案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林政股主要职能:负责林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森林资源清查、统计和消长动态监控工作;负责木竹运输检查、木材流通领域管理、森林采伐限额制度的执行工作;指导基层林业工作站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林地资源保护管理,制止毁林开垦和破坏林地等违法用地行为,监督林地开发利用等工作;负责林权证发放管理工作;负责森林植被恢复费的收取和编制使用计划等工作。

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能:承担区绿化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和负责全区造林绿化的具体日常事务;具体负责全民义务植树和造林绿化工作的宣传、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评比、表彰等工作。

生态公益林管理中心主要职能:负责全区生态公益林体系建设。对生态公益林规划、设计、造林、验收和效益补偿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负责配合生态公益林的人工造林、补植、套种、更新管护等工作。

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能:负责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和管理,负责全区或上级主管部门指定区域内被没收的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接收、救护、饲养、放生和移交工作。

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主要职能:负责综合分析基层单位森林病虫害的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等工作。

林业技术推广中心主要职能:组织开展林学研究,促进科技发展;开展林木遗传育种、森林培育、森林保护、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水土保持等科研工作。宣传贯彻执行各级党委、政府有关林业技术服务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及法律知识;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林业科技推广任务,切实抓好全区科学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全区林业新技术、新品种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建立健全科技培训机制,抓好科技培训工作;做好调查研究,制定科学的改良土壤、培肥地力的规划和实施;做好全区林业科技情报、信息工作。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源城区林业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2个,包括局本级和下属1个预算单位源城区林业技术推广站。

 

第二部分   源城区林业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源城区林业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源城区林业局2016年度总收入2349.3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349.3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349.31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19.38万元,增长21.7 %。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根据国家政策进行了调资,二是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比上年有所提高,三是林业防灾减灾、造林及扶贫经费有所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对比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3.事业收入0 万元,对比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经营收入0 万元,对比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5.其他收入 0万元,对比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源城区林业局2016年度总支出 2297.80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2297.8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8.5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日常开支,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5.29万元,增长65.7%,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经费、森林派出所办案费用和森林防火等费用投入。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7.89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退休人员的费用,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4.16万元,增长5.6%,主要原因是按照国家调资政策增加了人员经费。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3.35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事业离退休人员医疗费用,比上年决算数减少0.14万元,下降4%,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有所下降。

4.农林水支出(类)支出1937.04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人员工资福利、日常公用经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森林培育、林业技术推广、动植物保护、森林资源管理、林业执法与监督、林业防灾减灾及其他林业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31.02万元,增长20.6%,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根据国家政策进行了调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比上年有所提高,三是林业防灾减灾、造林及扶贫经费有所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49.96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住房公积金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6.56万元,增长15.1%,主要原因是按照国家调资政策调增了人员公积金的比例缴交。

6、其他支出(类)支出0.98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日常经费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9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日常办公经费增加。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源城区林业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349.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49.3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208.62万元,增长106%;主要原因是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林业技术推广及造林经费有所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源城区林业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349.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49.3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208.62万元,增长106%;主要原因是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林业技术推广及造林经费有所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41.91万元,主要用于是人员经费、森林派出所办案费用和森林防火等费用支出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67.89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3.35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医疗费用支出;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1832.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森林培育、林业技术推广、森林防火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费用支出;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152.63万元,主要用于贫困村乡村绿化美化费用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类)支出49.96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0.98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源城区林业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 8.85万元,完成预算21万元的4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69万元,完成预算 17万元的5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6万元,完成预算4万元的4%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5万元,下降1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47万元,下降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3万元,下降86.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规范公务用车管理节约开支;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人次。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69万元,占 98.2%;公务接待费支出0.16万元,占1.8%。具体情况如下:

1.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6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 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 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8.69万元,2016年局机关及下属8个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9辆,主要用于森林防火、林业公安执法执勤、造林等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6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6年,局机关及下属8个单位共发生国内接待5次,接待人数共29人。主要包括日常公务接待等发生的工作餐。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14.12万元,比上年增加168.4万元,增长16.1%。主要原因是:根据国家调资政策增加人员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9.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30.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49.8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9辆(用于林业执法、造林及森林防火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8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绩效情况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及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五、事业运行:指用于保障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六、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七、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等,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十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等。


 

2016年源城区林业局决算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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