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源城区中小企业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源城区中小企业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源城区中小企业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源城区中小企业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发展中小企业的政策,法规,协调相关部门对全区中小企业进行指导和服务。
2、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3、指导中小企业改革与创新,促进中小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结构、产品结构优化调整。
4、监测、分析中小企业运行态势,拟定并落实中小企业发展预期调控目标和措施。
5、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和担保体系建设。
6、承担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的建立和管理工作。
7、承办区政府以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工作的职能部门。
(二)机构设置
区中小企业局设有综合股、中小企业发展股、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我区中小企业局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局本级和1个下属二级单位(源城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源城区中小企业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源城区中小企业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源城区中小局2016年度总收入113.7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3.7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13.7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4254.28万元,下降97.39 %。主要原因:中小企业申报项目业务费及工作经费减少。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源城区中小企业局2016年度总支出101.2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01.2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21.75万元,主要用于本局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行政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7万元,增长47.46%,主要原因是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后勤人员经费的增加。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7.57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离休费、退休费,比上年决算数增加6.36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上年主要支出项目内容和金额不同。
3.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支出80.79万元,主要用于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68.8万元,下降76.89%,主要原因是中小企业申报项目业务费及工作经费减少。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源城区中小企业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13.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3.7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3.2万元,增长41.2%;主要原因是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后勤人员经费的增加。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源城区中小企业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 101.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21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0.63万元,增长25.6%;主要原因是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后勤人员经费的增加。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21.7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行政运行经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7.57万元,主要用于本局离退休人员的离休费、退休费以及生活补助等;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68.22万元,主要用于中小企业申报项目业务费及工作经费;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3.68万元,主要用于本局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
三、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源城区中小企业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16 万元,完成预算 3.59万元的88.0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88万元,完成预算3.25 万元的88.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0.28万元,完成预算0.34 万元的82.35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43万元,下降11.98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37万元,下降11.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6万元,下降17.6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落实厉行节约要求,缩减公务用车运行费,其中费用支出全为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车保有量一辆;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8万元,占2.85%;公务接待费支出 0.28万元,占0.28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2.8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 2.88万元,2016年局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 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8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6年,局共接待发生国内接待4 次,接待人数共 36 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33万元,比上年减少7.83万元,降低43.12%。主要原因是:咨询费、委托业务费的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无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无
3.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无
4.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