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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7-09-29 16: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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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源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源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源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源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源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是为五套班子,区机关大院名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综合服务部门,只要职责:

     1、负责区机关大院内的安全保卫,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和防震疏散工作。

     2、负责机关大院内外保洁区环境卫生管理和绿化、美化、净化工作。 

     3、负责机关大院内水电供应维修和管理工作。

     4、负责区五套班子领导公务车辆的派遣,接待用车及小汽车维修、保养、管理工作。

     5、负责机关大院内房产物业和会议中心的管理及维修工作。

     6、负责区领导、区会议的会场准备、标语、扩(录)音服务和区机关大院内的茶水供应工作。

     7、负责承办五套班子领导、区委办、区府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区机关事务局事业编制66名。没有下属下单位。

 

第二部分   源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源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源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度总收入815.1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15.1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815.1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93.89万元,增加11.5%。主要原因:上年度资金结转及按照国家调资政策减少了人员经费支出

(二)2016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源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度总支出815.1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815.1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72.1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等,主要项目支出:维修维护及设备添置经费,区府环境整治经费,会务经费。比上年决算数增加70.89万元,增加10.5%,主要原因是上年度资金结转及按照国家调资政策增加了人员经费支出

2.社保保障和就业支出96.6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7.81万元,增长18.4%,主要原因是抚恤金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46.3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5.19万元,增长11.2%,主要原因是上年度资金结转及按照国家调资政策增加了人员经费支出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源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815.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15.1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3.8万元,增长4.1%;主要原因是上年度资金结转及按照国家调资政策增加了人员经费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源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815.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5.1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3.8万元,增长4.1%;主要原因是上年度资金结转及按照国家调资政策增加了人员经费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三、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源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7万元,完成预算10万元的7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预算6万元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万元,完成预算4万元的42.5%。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无增减。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无增减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万元,占77.9 %;公务接待费支出1.7万元,占22.1%。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6万元,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车辆维修、保险等

2.公务接待费支出1.7万元,主要用于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发生国内接待 40次,接待人数共320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1.9万元比上年减10.1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资金结转及按照国家调资政策增加了人员经费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未做政府采购预算。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我局的主要工作目标有:全面梳理和优化支出流程,健全预算编制和执行相适应制度;突出重点,认真抓好重点项目支出,在合法依规、安全可靠的前提下及时高效地做好支出工作,力争2016年整体支出目标达到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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