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区房管局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区房管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区房管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区房管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区房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我区房地产确权登记、转移、交易和变更的发证;
(2)负责规范城区房地产规划建设和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促进我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3)负责我区直管公房的管理;
(4)负责区委、区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局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 区房管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区房管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区房管局2016年度总收入590.6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90.6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590.6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61.73万元,增长11.67%。主要原因:一是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方面支出增加,二是其他支出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本部门无上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本部门无事业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本部门无经营收入。
5.其他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本部门无其他收入。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区房管局2016年度总支出590.6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590.6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78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工资福利,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58万元,增长131.67%,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增加。
2. 城乡社区支出423.47万元,主要支出项目人员工资,比上年决算数增加97.93万元,增长30.08%,主要原因是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方面工作人员增加及工资福利调资。
3. 住房保障支出1.14万元,主要支出项目住房公积金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16万元,增长16.33%,与上年基本持平。
4.其他支出163.24万元,主要支出项目维修维护费及税金附加费等,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7.94万元,下降23.24%,主要原因是维修维护方面支出减少。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区房管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590.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90.6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16年未编制部门预算,无法对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16年未编制部门预算,无法对比。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区房管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90.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城乡社区支出423.4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住房保障支出1.1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其他支出163.2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 万元,增长0%。(注:2016年未编制部门预算,无法对比)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款) 2.78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工资福利;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409.4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4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投入。城乡社区(类)其他城乡社区(款)1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1.14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163.24万元,主要用于维修维护费及税金附加费。
三、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区房管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1万元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预算0.5万元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预算0.5万元的10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数持平。
与上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44万元,下降70.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万元,下降8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44万元,下降46.6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使用量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5万元,占50%;公务接待费支出0.5万元,占5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无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0.5万元,2016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日常公务运作。
3.公务接待费支出0.5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6年,本部门发生国内接待10次,接待人数共70人。主要包括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5.20万元,比上年减少27.67万元,降低12.41%。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大力压减一般性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部门在部门决算中项目及其他有关项目开展了自我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