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埔岗街道办事处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河源市源城区高埔岗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河源市源城区高埔岗街道办事处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河源市源城区高埔岗街道办事处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河源市源城区高埔岗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党委(纪检监察)、人大、政府日常事务,协调各综合性办公室之间的关系,承担共青团、社会事务、统计、妇联等的日常工作。
(二)负责经济建设的发展规划。
(三)贯彻执行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落实计划生育的任务。
(四)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三小”场所的监管。
(五)负责农林牧、水利、水产等工作;负责农村经营管理工作。
(六)定期排查矛盾纠纷和社会不稳定因素,分析治安形势,提出工作建议;受理和调处辖区内的矛盾纠纷和信访案件,妥善处理辖区突发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七)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文化、体育、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负责组织辖区广大群众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我部门(河源市源城区高埔岗街道办事处)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6个,包含机关本级和下属6个预算单位(高埔岗街道文化站、高埔岗街道计划生育服务所、高埔岗街道统计站、高埔岗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站、高埔岗街道社区服务中心、高埔岗街道农业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河源市源城区高埔岗街道办事处2016年部 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河源市源城区高埔岗街道办事处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格式如下: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河源市源城区高埔岗街道办事处2016年度总收入4233.7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4233.77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4233.77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628.39万元,增长599%。主要原因:一是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的大幅度增加,与上年相比这项支出从无到有,增加了3500万元,二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从上年的98万元,增至今年的372.74万元,三是城乡社区支出从上年的139.25万元,增至今年的224.24万。
2.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
3.事业收入0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4.经营收入0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
5.其他收入0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 万元,增长0%。
我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河源市源城区高埔岗街道办事处2016年度总支出 665.06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665.06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376.32 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和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77.32 万元,增长280%,主要原因是2016年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大幅度增加,增加额为371.67万元。
2.教育(类)支出 0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 万元,增长0%,我单位无教育(类)支出。
3.文化体育与媒体支出7.07万元,主要用于文化体育与媒体支出,比上年决算增加7.0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无此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4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比上年决算减少1.56万元,下降8.67%,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78万元,主要用于医院等相关配套建设支出,比上年决算增加5.45万元,增长35.55%,主要原因医疗和计生费用增加。
6.城乡社区支出188.4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其他城乡公共设施支出,比上年决算增加49.18万元,增长35.31%,主要原因城乡建设项目增加。
7.农林水支出23.67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等支出,比上年决算减少4.11万元,下降14.79%,主要原因森林防火支出减少。
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7.92万元,主要用于房屋打桩勘探支出,比上年决算增加7.9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上年无房屋打桩勘探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13.92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比上年决算增加1.89万元,增长15.71%,主要原因人员公积金增加。
10.其他支出10.52万元,主要用于除上面支出的其他支出,比上年决算减少283.48万元,下降96.42%,主要原因其他支出各项支出减少。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河源市源城区高埔岗街道办事处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4233.77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33.77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4021.43万元,增长1893.86%;主要原因是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的大幅度增加,其他旅游业管理服务支出3500;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7.38万元;其中文化体育与媒体支出14.0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4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78;城乡社区支出224.24;农林水支出29.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91万元;商品服务业等支出35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92万元;其他支出28.3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 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河源市源城区高埔岗街道办事处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 665.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665.0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452.72万元,增长213.3%;主要原因是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长至376.32万元;其中文化体育与媒体支出7.0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4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7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88.43万元;农林水支出23.67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7.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92万元;其他支出10.5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6.32万元,主要用于统计信息事务和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4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住房保障支出13.92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文化体育与媒体支出7.07万元,主要用于文化体育与媒体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78万元,主要用于医院等相关配套建设支出;城乡社区支出188.4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其他城乡公共设施支出;农林水支出23.67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等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7.92万元,主要用于房屋打桩勘探支出;其他支出10.53万元。
三、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河源市源城区高埔岗街道办事处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 8.65万元,完成预算19.55万元的44.24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0 万元的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8.65 万元,完成预算 19.55万元的 44.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 0万元的0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8.11万元,下降48.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 万元,增长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8.11 万元,下降48.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 万元,增长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当年没有人员出国出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两台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当年没有公务接待。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占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8.65万元,占100 %;公务接待费支出 0万元,占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局(部、委、办)机关及下属0个单位出国团组 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1)参加0会议支出 0 万元;(2)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 0 万元;(3)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 0 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65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 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数 0 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 8.65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 0 万元,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7.43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上年增加230.43万元,增长490.27%。主要原因是:办公费比上年增加111.8(上年13万),税金及附加费用增加114.84万元(上年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对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健全预算编制和执行相适应制度;突出重点,认真抓好大额的重点项目支出,在合法依规、安全可靠的前提下及时高效地做好支出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