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河源市源城区档案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河源市源城区档案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河源市源城区档案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河源市源城区档案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结合本区实际,制订、实施、检查本区档案管理的规范标准,对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宏观管理。
(2)监督、指导、协调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的档案业务工作,开展档案业务咨询服务。
(3)负责开展档案宣传教育,组织档案专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4)集中统一管理各类档案史料,保守党和国家机密,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5)负责区直单位档案资料的接收、征集、整理及档案的展览、陈列、编研工作,为社会提供广泛利用。
(6)负责全区档案统计分析工作。
(7)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档案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本部门预算为局本级预算,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2)区档案局、馆事业编制10名。领导职数:局(馆)长1名,副局(馆)长1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5名。区档案局(馆)内设4个正股级机构(办公室、档案管理股、监督指导股、声像技术股)人员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
第二部分 河源市源城区档案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河源市源城区档案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河源市源城区档案局2017年收入决算总计325.2万元全部由公共财政拨款安排。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2.83万元,增长15.17 %。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工资支出增加),二是项目资金增加(主要用于档案维护管理,档案设备购置,档案信息资源开发等经费)。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河源市源城区档案局2017年度总支出314.8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14.88万元。具体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2.78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决算216.47万元,占68.7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3.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0.79万元,公用经费22.44万元。项目支出98.41万元,占31.25%。主要用于档案维护管理,档案设备购置,档案信息资源开发等经费。比上年决算增加32.51万元,增加11.51%,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工资支出增加),二是项目支出(档案维护管理,档案设备购置,档案信息资源开发、档案数字化管理等经费支出增加)。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说明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河源市源城区档案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325.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5.2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94.89万元,增长41.20%。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人员及工资(基本支出增加15.16万元),二是项目增加(主要用于档案维护管理,档案设备购置,档案信息资源开发,档案数字化管理等经费增加69.4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河源市源城区档案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14.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4.8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84.57万元,增长36.72%;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15.16万元;项目支出增加84.57万元(人员增加及档案信息数字化建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0万元。
分功能科目看,河源市源城区档案局2017年财政支出决算总计314.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档案事务-行政运行128.74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档案事务-档案馆96.62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72.90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经费的发放;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9.2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工作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交。(主要原因是档案信息资源开发,档案数字化管理等经费支出增加)。
三、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河源市源城区档案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 0.87万元,完成预算2.18万元的39.91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 0万元的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1.28万元的 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0.87万元,完成预算0.90万元的96.67%。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务用车已拍卖及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31万元,下降60.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增加) 0万元,下降(增长)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28万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3万元,下降3.33%。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减少(增加)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务用车已拍卖;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招待人数比去年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占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 %;公务接待费支出 0.90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局(部、委、办)机关及下属0个单位出国团组 0 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1)参加XX会议支出 0 万元,;(2)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 0 万元;(3)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 0 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 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 辆,主要包括;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0万元,2017年局机关及下属0个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 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90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7年局机关及下属0个单位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 个,来访外宾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 28次,接待人数共91人。主要包括工作用餐及住房。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44万元,比上年减少2.95万元,下降11.62%。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人员及节约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辆(已由财政公开拍卖)、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无其他用车。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部门决算中档案信息数字化建设项目及其他有关项目开展了自我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