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河源市源城区委党校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中共河源市源城区委党校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中共河源市源城区委党校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河源市源城区委党校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河源市源城区委党校的主要职能如下:
主要职能是:一、轮训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二、培训中青年党员领导干部;三、培训意识形态部门的领导干部和理论骨干;四、协同组织人事部门,对学员在校期间进行考核考察;五、围绕国际国内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科学研究;六、宣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机构设置
党校内设机构3个(股)室:办公室、教研室、教务股。人员编制11名。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7名,事业编制4名。后勤编制1名,政府购买服务1名。现有在职人数13人,退休1人。本部门没有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 中共河源市源城区委党校2017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中共河源市源城区委党校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中共河源市源城区委党校2017年度总收入241.90万元,全是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决算数增加了25.44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是预算计划变动,培训业务量增加了。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中共河源市源城区委党校2017年度总支出 239.6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39.6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84.19万元,主要用于系统培训经费、专项调研、信息管理、网络经费等,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06万元,减少3%,主要原因是有二期培训资料印刷费没结算。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中共河源市源城区委党校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41.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1.9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74.34万元,增长 44%;主要原因是预算计划变动,培训业务量增加了。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中共河源市源城区委党校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 239.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9.6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72.10万元,增长43 %;主要原因是预算计划变动,培训业务量增加了。
三、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共河源市源城区委党校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43万元,完成预算 1.20万元的35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3万元,完成预算1.20万元的 35%。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与上年相比,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1万元,增长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去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取消了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加0.01万元,增长2%。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去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取消了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经报请批准,临时增加业务培训的接待。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 0.43万元,占3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未作安排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万元,未作安排。
3.公务接待费支出 0.43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培训教师及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7年,发生国内接待 14次,接待人数共 86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没有占用国有资产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