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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河源市源城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8-09-07 16:4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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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河源市源城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河源市源城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河源市源城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河源市源城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河源市源城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是主管文学艺术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

(一)通过组织学习、深入生活进行文艺创作、文学创作刊物出版。

(二)进行调查研究、人才培训、对外交流和权益保护等工作。

(三)对各文艺团体会员开展指导、联络、沟通、协调、服务工作。

(四)开展成果展示、艺术展览、文艺演出等活动活跃群众文化生活。

(五)对本区文艺创作、表演、教育、组织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个人或集体进行文艺评奖。

(六)团结和带领全区文艺工作者,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河源市源城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2个,包括本级和下属1个预算单位,河源市源城区文化艺术培训中心。

 

第二部分  河源市源城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7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河源市源城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河源市源城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7年总收入158.2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8.2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58.2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3.89万元,增加27.26 %。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的增加,二是新年民族音乐会,三是文艺精品制作。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 0%。主要原因:一是——,二是——,三是——

3.事业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一是——,二是——,三是——。

4.经营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 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一是——,二是——,三是——。

5.其他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 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一是——,二是——,三是——。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河源市源城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7年度总支出166.1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66.1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6.18万元,主要用于新年民族音乐会、文艺精品创作,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1.66 万元,增长33%,主要原因是开展新年民族音乐会、文艺精品创作。

2.教育(类)支出 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河源市源城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58.2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8.2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45.81 万元,增长40.76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文艺精品创作;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河源市源城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 166.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6.1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53.79万元,增长4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开展新年民族音乐会、文艺精品创作;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

分功能科目看,文化体育与传媒138.3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文艺活动和文艺创作经费、文艺活动经费、业务费补助、文艺家交流经费;住房公积金5.36万元;其他支出15万元。

三、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河源市源城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 0.3万元,完成预算 0.3万元的100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 0万元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万元,完成预算0.3万元的100%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度持平。: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 万元,与上年度持平。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度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与上年度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支出与上年度持平的主要原因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占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万元,占0 %;公务接待费支出 0.3万元,占10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源城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及下属1个单位出国团组  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1)参加0会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2)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3)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0万元,主要用于——。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主要包括——;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0万元,2017年源城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及下属1个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万元,主要用于文学艺术交流。2017年,源城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及下属1个单位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主要包括——;发生国内接待0次,接待人数共0人。主要包括——。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万元,比上年增加0.9万元,增长16.1%。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8个,二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39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组织对“年度文艺奖、《源城艺苑》编印费、各协会代表大会经费、各类文艺比赛活动经费、“送欢乐下基层”活动经费、文艺作品出版经费、客家古邑文学艺术创作经费、文化艺术培训中心、文艺精品创作经费”等9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项目自评结果均为优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区文联2017年部门决算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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