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源城区接待科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源城区接待科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源城区接待科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源城区接待科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源城区人民政府接待科机构编制方案为区人民政府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科级。主要职责:1、负责前来源城检查指导、视察、参观的有关部门和领导的接待工作;完成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纪委领导班子交办的其他政务接待任务。2、指导改善接待基地的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3、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根据上述职责,区接待科内设2个正股级机构:1、办公室:负责文电、保密、档案、会务、财务工作;负责单位的纪检、党务、组织人事、工、青、妇工作;负责科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2、接待股:按照政务接待工作的规定和接待任务要求,负责开展政务接待的各项具体工作;负责接待值班的安排和管理,严格执行接待标准。
(二)机构设置
区接待科事业编制6名,其中科长1名,副科长2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2名。实有在编人数7人,退休人员1人,人员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本部门没有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 源城区接待科2017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源城区接待科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源城区接待科2017年度总收入 186.6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186.61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86.6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9.83万元,增长27.13 %。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增加24.14万元,主要增加内容为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二是项目支出增加15.69万元,主要增收原因为2017年开展大型招商引资活动及开展“创文”“创卫”等各项检查工作。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3.事业收入 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经营收入 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5.其他收入 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源城区接待科2017年度总支出186.6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176.19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0.4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146.5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科公共服务支出146.50万元,工资福利及开展各项大型招商引资活动及开展“创文”“创卫”等各项检查工作,比上年决算数增加5.85万元,增长4.15%,主要原因是按照国家调资政策增加了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及开展了招商引资活动安排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4万元,主要支出项目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3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3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本单位没有离退休人员,本年度退休人员1名。
3、住房保障支出7.35万元,主要支出项目用于住房改革支出7.35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1.22万元,增长19.9%,主要是按政策提高人员福利。
4、其他支出20万元,主要支出用于其他支出2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开展“两个现场会”;产业共建现场会暨投资环境推介会;全是信访局长会议;食堂厨房设备更换及供餐用具添置等。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源城区接待科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86.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6.6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61.39 万元,增长49 %;主要原因是按照国家调资政策增加了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及开展了各项大型招商引资活动及现场会安排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源城区接待科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 176.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76.1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50.97万元,增长40.7 %;主要原因是按照国家调资政策增加了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及开展了各项大型招商引资活动及现场会安排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146.5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科公共服务支出146.5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4万元,主要支出项目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住房保障支出7.35万元,主要支出项目用于住房改革支出;其他支出20万元,主要支出用于其他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两个现场会”;产业共建现场会暨投资环境推介会;全是信访局长会议;食堂厨房设备更换及供餐用具添置等。
三、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源城区财政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 6.58万元,完成预算6.58 万元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 0万元的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0.95 万元,完成预算0.95万元的10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5.63 万元,完成预算5.63 万元的5.63 %。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数持平。今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与上年相比,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与上年相比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占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95万元,占14.43 %;公务接待费支出 5.63万元,占85.57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95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 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数 0 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 0.95万元,2017年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1 辆,主要用于公务接待用车日常维护。
3.公务接待费支出 5.63 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工作。2017年,本单位共接待国国内接待 53次,接待人数共610人。主要包括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工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77万元,比上年增加5.97万元,增长60.91%。主要原因是:增加列入了人员公务交通补贴共4.13万元,上年度未合计到公用经费中,其余增加的1.84万元是根据物价上涨按政策提高了人员办公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 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用于公务接待用车。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均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结果均为优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