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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8-09-07 15:5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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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区台办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区台办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区台办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2017年源城区台办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对台工作方针、政策;落实省委、省政府对台工作政策、法规,研究拟定我区对台工作细则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二)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区直各部门和各镇街的对台工作。检查了解区直各部门和各镇街贯彻执行对台工作方针政策的情况。(三)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和指导对台经贸工作;指导、管理有关对台工作的社团组织。(四)统筹协调和指导我区与台湾地区进行交流与合作,以及两岸人员往来、考察、访问业务及学术研讨等工作;承办和审核我区赴台交流项目的立项和台湾地区来我区交流项目的报审工作。(五)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涉台宣传教育。(六)依法保护台湾同胞的合法权益,负责受理区台资企业的投诉;组织处理我区涉台的重大事件和我区与台湾地区人员交往中所衍生的各种问题。(七)了解掌握两岸通邮、通航、通商情况,管理、协调有关两岸“三通”的工作。(八)负责受理、审核、管理台湾同胞捐赠物资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决算为办本级决算。

(二)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本部门无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区台办人员编制4名。其中公务员编制2名,工勤编制2名,临聘人员2名。

 

第二部分   区台办2017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区台办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1.区台办2017年总收入102.4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2.4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2017年区台办所有收入均为财政拨款收入102.4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15万元,增长5%,主要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福利调整。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区台办2017年度总支出102.48万元,年末结余8.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93.5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1.5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支出以及专项项目经费支出等,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万元,增长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调整。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6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补助费用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32万元,增长4%,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福利调整。

3.住房保障(类)支出3.4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83万元,增加3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而增加。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02.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2.48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6.43万元,增长1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调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区台办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93.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58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7.53,增长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调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支出0万元。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类)港澳台侨事务(款)80.2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机关服务、台湾事务等;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7万元,主要用于除行政运行、机关服务、台湾事务等属于公共服务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8.6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3.4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积金缴费支出。

三、区台办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区台办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万元,完成预算0.3万元的100%

与上年相比,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3万元,下降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3万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万元,与去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底原有公务用车已经由区政府统一拍卖。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以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3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相关单位交流工作以及对台交流联络等方面的接待。2017年,机关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7次,接待人数共69人。主要包括台属台商、上级单位等。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万元,比2016年增加了0.9万元,增加32%,主要原因是单位增加了1名后勤服务人员,费用标准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并未发生政府采购项目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本部门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公开覆盖率达到100%,达到预期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区台办2017年部门决算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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