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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共源城区委统战部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8-09-07 16: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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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中共源城区委统战部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中共源城区委统战部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中共源城区委统战部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源城区委统战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统战部是主管统战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委有关统战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提出我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决议。

2.负责联系区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负责考察、物色、举荐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担任区政协委员,发挥他们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作用;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

3.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推荐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及其部门行政领导职务的工作,协同做好党外后备干部队伍的建设及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培训工作。

4.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海外工商界等有关社团及其代表人士,在上级党委和统战部的领导下,协调港澳台统战工作。

5.负责对台政治的宣传、人员交往、经济贸易工作;鼓励和扶持区内台属的劳动致富等工作。

6.调查、研究并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统战工作(政治思想教育工作)。

7.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意见和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士。

8.联系海内外宗教团体及其代表人士,了解情况,掌握动态,提出意见和建议。

9.承办区委和上级统战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统战部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2个,包括委本级和1个预算单位(民族宗教事务局)。

 

第二部分  中共源城区委统战部2017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中共源城区委统战部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统战部2017年度总收入429.36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11.4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411.4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73.51万元,增长72.94 %。主要原因:专项工作增加。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统战部2017年度总支出429.3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29.36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90.13 万元,主要用于专项工作,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61.09 万元,增长124.84%,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举办招商引资推介费等工作增加。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统战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 41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82.1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3.99 万元,增长5.2 %;主要原因是宗教事务经费增加。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统战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29.36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0.13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 52.24万元,增长21.96 %;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统战事务经费增加。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0.13万元,主要用于统战事务专项经费;宗教事务支出39.53万元,主要用于宗教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统战事务支出244.16万元,主要用于统战事务支出及对外联络事务。

三、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统战部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 4.3万元,完成预算4.3 万元的100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5 万元,完成预算2.5 万元的 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万元,完成预算1.8 万元的100 %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与上年相比,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32万元,增长44.3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52 万元,增长26.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原因是公务出差较多,公务车燃油费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8 万元,增长80%。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用于来访外宾交流活动等方面。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万元,占58.14 %;公务接待费支出 1.8万元,占 41.8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2.5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 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 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 2.5万元,2017年,部机关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下乡经办公务。

3.公务接待费支出 1.8 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2017年,部机关共接待17批,来访外宾228 人次,主要包括香港同乡会、香港客联会、中华文化国际交流中心等团体到访;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75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上年增加1.92万元,增长24.5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办公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用于机要通信、宗教事务、应急工作);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无。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2个,共涉及资金290.13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组织对“涉外统战工作经费”等12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0.1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涉外统战工作、民族、宗教维稳工作等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区委统战部2017年部门决算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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