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及职能

《关于源城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编制方案的批复》(源机编[2012]50号)文件规定,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区政府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科级,与区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区住保办(解困办)合署办公。内设3个股室:综合股、资金管理股、住房保障股。主要职责是负责区属单位住房货币补贴、已购公房上市交易的审批工作;负责已售公房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区属单位住房公积金、住房货币补贴等住住房资金归集、核算、提取、使用等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区直保障性住房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投资计划;负责区直保障性住房房源筹集;负责组织实施区本级政府投资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管理等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1、源城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事业编制10名,实有人员10名,其中参公人员3名,事业编制7名,退休3人,人员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

2、源城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事业编制5名,实有人员5名,人员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4年收入决算(含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6163.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912.6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1.11万元。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4年支出决算(含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6163.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12.6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1.11万元。

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101.38万元,占1.71%,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4.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33万元;项目支出5811.24万元,占98.29%,主要支出项目有住房保障支出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廉租住房、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和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

 

四、“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3.11万元,其中包括: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用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0.9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中按规定开支的支出。201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6.36万元,其中包括: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4万元;公务接待费4.22万元。这一年来,我中心把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大大降低了行政成本,认真贯彻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按照能压就压,能减就减的原则控制支出,规范“三公”经费的支出核算,使2014年比2013年减少支出了3.25万元,取得了减少51%的良好成效。   

 

  2014决算.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