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河源市源城区物价局主要职能是:贯彻国家价格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价格、收费管理规范性文件以及价格改革等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管理国家、省、市、区列管以及具有垄断性、强制性、保护性、公用福利性的商品、服务价格和行政事业型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负责价格监测、预警和监审,调查分析市场价格变动情况,指导行业价格协调,开展价格信息,成本调查等服务。组织商品和服务价格以及各种收费的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明码标价;依法处理价格、收费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价格、收费秩序。指导、监督区直业务主管部门的价格管理工作,协调处理部门、企业之间重大商品价格和行政事业性、经营服务性收费争议。管理本局直属单位,负责物价队伍的业务建设工作。承办上级及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河源市源城区物价局价格中心主要职能:接受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仲裁机构的委托,对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及行政执法涉及的需要进行价格鉴证的各类资产的价格,实施客观、公正、准确的鉴定和认证;接受各类市场主体及公民的委托,对生产经营、合同签订、抵押质押、理赔索赔、实物应税、财产分割、清产核资、经济纠纷、司法公证中,相关商品和服务价格水平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认证。
(二)人员构成情况
河源市源城区物价局人员编制9名。其中局机关编制12名,事业编制1名。离退休人员8人。
二、2015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15年财政预算拨款总收入为217.64万元。
(二)、2015年财政预算总支出为217.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85.14万元,项目支出32.50万元。
(三)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1、支出预算安排217.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50.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9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46万元
2、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185.14万元,占 85.07%,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8.7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7.36万元,公用经费19万元;项目支出32.50万元,占14.93%,主要是收费公示进社区工作、价格监审、价格检查、创建价格综合服务窗口、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涉案物品价格鉴定、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价格听证会费。
(4)河源市源城区物价局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汇总预算8.20万元,比2014年预算数减少30.80%,主要变化原因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切实严格接待标准,减少公务接待支出,其中:
1、2015年因公出国(境)费用未作安排。
2、公务接待费2.40万元,比2014年预算数减少10.11%。
3、公务用车运行费5.80万元,比2014年预算数减少36.82%,主要用于公务车辆保险费、燃油费、过桥过路费、维修费、维护费、年审费等运行维护支出;公务用车购置未作预算安排。
三、2015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预算总表
2、2015年部门预算支出计划表
3、2015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明细表
4、2015年部门预算支出明细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5、2015年部门预算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6、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