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河源市源城区财政局(含下属15个事业单位)是主管财政行政工作的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规、制度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财政、国有资产、资产评估、财务会计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和制度,并监督实施;参与有关税收规范性文件和制度的拟订;参与拟订全区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建议;管理全区财政收支,承担区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区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区级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拟订和执行需要全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政府采购政策和制度,负责建立和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组织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组织编制国有资产经营预算;参与财政性资金项目安排总量研究,组织调度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负责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管理区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承担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承办区人民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源城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主要职能:配合建立并完善本级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负责建立以财政数据交换中心为核心,人民银行、代理银行及预算单位网络为辅的业务平台;运用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平台对财政资金进行审批、支付、会计核算、动态监控和综合查询。
源城区投资评审中心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受委托承担财政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评估、论证等技术性、服务性工作;负责财政性投资项目的工程概算审核及预(结)算、决算审查工作;负责财政投资项目招标标底审查和财务效益评估。参与办理财政性投资项目验收、资产评估工作;参与制定工程费用标准、工程定额的管理等。
源城区财政票据管理中心主要职能:受财政局委托承担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票据的申领、发放、核销和稽查及部分票据的监制工作;办理使用票据单位的注册登记。
源城区镇(街道)财政结算中心7个(埔前镇财政结算中心、源南镇财政结算中心、东埔街道财政结算中心、源西街道财政结算中心、上城街道财政结算中心、新江街道财政结算中心、高埔岗街道财政结算中心)主要职能:对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所属各部门的财务统一纳入财政结算中心,实行会计电算化管理。
源城区镇(街道)农村会计代理中心4个(埔前镇农村会计代理中心、源南镇农村会计代理中心、东埔街道农村会计代理中心、源西街道农村会计代理中心)主要职能:负责村级会计代理工作,对村账进行会计核算和记账工作,实行会计电算化管理。
广东省会计函授职业技术学校源城区函授站主要职能:负责组织区财会队伍的专业化教育,具体实施总校、省校、市校部署的教学计划、教务管理工作。
二、编制人员情况
河源市源城区财政局人员编制104名。
第二部分 2015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5年财政收入预算总计1327.9万元(含15个事业单位,下同)。
二、支出预算说明
(一)按科目划分
支出预算安排132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094.0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5.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8.46万元。
(二)按用途划分
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1077.9万元,占81.17%,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10.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3.84万元,公用经费133.5万元;项目支出250万元,占18.83%,主要是财政国库业务经费、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经费、信息化建设经费、预算管理业务工作经费、财政评审中心建筑软件经费、财政结算中心业务经费、财政业务宣传经费。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河源市源城区财政局及下属15个事业单位2015年“三公” 经费支出汇总预算44万元,比2014年预算数减少5%,主要变化原因是厉行节约,其中:(一)2015年因公出国(境)费用未作安排。(二)公务接待费17万元,比2014年预算数减少6%。(三)公务用车运行费27万元,比2014年预算数减少4%,主要用于公务车辆保险费、燃油费、过桥过路费、维修费、维护费、年审费等运行维护支出;公务用车购置未作预算安排。
第三部分 2015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1、收支预算总表
2、2015年部门预算支出计划表
3、2015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明细表
4、2015年部门预算支出明细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5、2015年部门预算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6、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