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主要职能

源城区人民政府法制局(源城区行政复议办公室)是正科级行政单位,设办公室、规范性文件审查股、行政执法监督股3个内设机构。其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府法制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拟定年度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工作安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负责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的法律审核,承担区人民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负责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汇编和上报备案等工作。

3.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区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组织、监督实施《广东省行政执法队伍管理条例》,审核、申报、监督使用《广东省行政执法证》。负责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和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处理工作,协助治理公路“三乱”。

4.承办向区人民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区人民政府行政应诉法律事务。

5.负责区人民政府的法律顾问事务,承办区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重大行政措施发布前的合法性论证审查及区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法律顾问事务,代理区人民政府民事诉讼事务,指导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工作。

6.负责每年向上级人民政府和同级区人大常委会报送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7.组织政府法制理论研究和交流,开展对外法制业务交流。接受与行政法律、法规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

8.承办区人民政府和上级法制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根据三定方案核定我局行政编制数4名,现实有人数5名。

 

第二部分:2015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5年收入预算75.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预算收入75.45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一)按科目划分

2015年支出预算75.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64.9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7.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1万元。

 (二)按用途划分

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56.45万元,占7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8.4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54万元,公用经费7.5万元;项目支出19万元,占25%,主要用于:行政复议宣传及案件办理、行政应诉宣传及案件办理、行政执法检查、规范性文件清理、政府法律顾问等工作。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2.4万元。主要变化原因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切实严格接待切实严格接待标准,减少公务接待支出,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保险费、燃油费、过桥过路费、维修费、维护费、年审费等运行维护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第三部分“2015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5年部门预算支出计划表

三、2015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明细表

四、2015年部门预算支出明细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五、2015年部门预算指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六、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部门预算公开表(2015).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