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区委办《关于印发<河源市源城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源委办发[2002]32号)、源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重新设置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机构的批复》(源机编[2008]2号)文件精神,区人大常委会机关下设办公室、法制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侨工作委员会、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均为正科级办事机构。主要职能是:负责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和主任会议及有关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并对会议决定事项进行督查催办;负责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办理有关人大选举工作、代表工作和人事任免工作的议案,提出初审意见;办理代表小组活动和代表视察的各项具体工作,并写好材料和报告;督促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办理代表的议案、意见、批评和建议,并将办理结果答复代表和报人大常委会备案;协助常委会依法做好对“一府两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具体拟定监督计划等。做好民主与法制宣传工作;办理人民群众关于重大违法案件的申诉和控告;联系和指导镇人大工作,组织镇人大开展工作的经验材料;负责常委会的文秘、收发、保密、信访、保卫、接待和印鉴管理工作;办理机关的人事、财务等行政事务。

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区委领导下的议事协调机构的常设办事机构,由区人大常委会代管。主要职责是:负责对依法治区的工作规划、工作计划和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及完成情况进行督促和组织检查;督促开展依法治区的宣传教育;联系指导镇(街道)依法治理办公室区工作;对依法治区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依据,及时总结推广依法治区工作的先进经验。

(二)编制人员情况

根据“三定”方案,区人大常委会机关行政编制5名,事业编制2名,共7名。实有工作人员20名,其中行政编制人员16名,事业编制人员4名(含区依法治区办公室)。

 

二、2015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5年年初部门预算收入739.21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1.按科目划分。2015年支出预算739.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535.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82.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57万元。

2.按用途划分。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478.95万元,占64.80%,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3.0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4.35万元,公用经费41.60万元;项目支出260.26万元,占35.20%,主要包括组织开展执法检查、视察、调研工作经费;议案建议督办;人大代表履职、培训及活动经费;人大制度宣传经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5年我单位“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拨款10.4万元,对比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拨款11.6万元减少了1.2万元。减少的原因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减少公务接待支出。其中:

1.2015年因公出国(境)费用未作安排;

2.公务接待费4.3万元,比2014年预算数5.5万减少21.82%;

3.公务用车费用6.1万元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护)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未作安排。

 

附件:1.收支预算总表

      2.2015年部门预算支出计划表

      3.2015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明细表

      4.2015年部门预算支出明细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5.2015年部门预算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6.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人大办2015预算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