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订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法制宣传、普及法律常识及司法行政对外交流工作,参与指导依法治理工作。
3、管理、监督、指导律师、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和法律援助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4、管理、监督、指导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
5、管理、指导基层司法系统工作和基层法律服务以及人民调解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6、指导、监督和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
7、做好司法行政系统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对基层司法所的管理,管理司法行政系统的人事工作和警备工作。
8、承办区人民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编制人员情况
源城区司法局现有总数39人。其中行编28人,事编6人,工勤人员2人,其它人员3人。
第二部分 2015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5年预算收入524.03万元,全部由公共财政拨款安排。
二、支出预算说明
(一)按科目划分
2015年支出预算524.03 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447.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42万元。
(二)按用途划分
2015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448.53 万元,占86%,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7.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6.55万元,公用经费64.44 万元;项目经费支出75.5万元,占14%,主要是基层司法业务、交通费、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社区矫正业务、社区论坛业务、培训费、办案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源城区司法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11.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万元。对比2014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减少0.09万元。
第三部分 2015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收支预算总表
2、2015部门预算支出计划表
3、2015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明细表
4、2015部门预算支出明细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5、2015部门预算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6、2015“三公”经费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