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源城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区人民政府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科级,与源城区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源城区住房保障办公室合署办公。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对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方面的政策规定,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保障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和提出本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发展战略的政策建议;落实国家城镇住房保障制度,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
(二)负责区属单位住房货币补贴、已购公房上市交易的审批工作;负责已售公房档案的管理工作。
(三)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负责区属单位住房公积金、住房货币补贴等归集、核算、提取、使用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组织开展全区住房保障需求调查,拟定本区住房保障范围,建立和完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负责全区城镇住房保障相关数据统计、汇总和上报。
(五)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区直保障性住房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投资计划;拟订和实施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储备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廉租住房租金、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等年度标准。
(六)负责区直保障性住房房源筹集;负责组织实施区本级政府投资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管理。
(七)负责区直保障性住房分配、租售和后续监管工作;负责区住房保障对象资格、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和租金核减审批工作。
(八)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源城区住房保障办公室下设源城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事业单位,正股级,公益一类。
二、编制人员情况
(一)源城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事业编制10名,实有人员10名,其中参公人员3名,事业编制7名,人员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
(二)源城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事业编制5名,实有人员5名,人员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
第二部分:2015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5年度财政预算收入为166.54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1.54万元;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5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一)按科目划分
2015年支出预算166.5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10.36万元;城乡社区事务148.9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25万元。
(二)按用途划分
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
基本支出预算131.54万元,占7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2.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09万元,公用经费20.9万元;项目支出35万元,占21%。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5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安排3万元,其中: 1、公务接待费0.9万元;2、公务用车运行费2.1万元。2014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安排4.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万元。主要原因是,在公务用车方面我中心强化了管理,减少了费用;公务接待上严格把关、严控控制范围、严格接待标准、使三公经费不超预算标准,比2014年减少了30%。
第三部分:源城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5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5年部门预算支出计划表
三、2015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明细表
四、2015年部门预算支出明细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五、2015年部门预算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六、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