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地方性审计监督的规范性文件;制订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区本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组织实施对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区委、区政府直属部门主要负责人及依法属于区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对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区级各部门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区人民政府投资或以区人民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等进行审计监督;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区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承办上级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编制人员情况
局机关核定行政编制9个,工勤编制2个;源城区任期经济责任中心核定事业编制2个。合计编制数13个。实有在编人数13名。
第二部分2015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5年年初部门预算收入211.46万元,全部由公共财政拨款安排。
二、支出预算说明
(一)按科目划分
2015年预算支出211.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9.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46万元。
(二)按用途划分
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149.96万元,占总支出70.92%,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0.1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82万元,公用经费18万元。项目支出61.5万元,占总支出29.08%,项目支出预算主要是解决各类审计项目经费、审计规范化建设和审计网络维护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9.6万元,对比2014年决算数无增减。其中:公务接待费0.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8.9万元。
第三部分2015年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附件:1、收支预算总表
2、2015年部门预算支出计划表
3、2015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明细表
4、2015年部门预算支出明细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5、2015年部门预算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6、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