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源城区行政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源城区行政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规,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优化政务环境。

组织区直有关部门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办事窗口,为市民、企业和投资者办理证明,提供“一站式”服务。

组织、协调、督促驻区行政服务中心的办事窗口有序、高效运作,实行“一条龙”办事服务。

落实行政事业性规费“收支两条线”管理,防止规费流失,实行“一个口”收费。

落实兑现区委、区政府鼓励外来投资各项优惠政策,办理有关优惠证件,出具有关优惠证明。

协助投资者准备申办企业的有关资料,并组织、协调有关办事窗口对投资项目进行联合审批。

加强对办事窗口及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规范服务,提高服务水平。

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为办事窗口及办事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增加12345政府热线管理办公室,主要对市热线办转来的群众的咨询、投诉、举报、求助、建议等热线事项,统一向市热线办报送处理结果;做好各类热线事项的受理、办理情况的统计分析和综合工作,定期编发工作情况通报,为领导提供决策;负责政府热线服务平台在我区的建设、管理和维护,保障政府热线的畅通运行;负责政府热线工作效能监督,定期考核政府热线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效能;对工作中推诿、敷衍、拖延、弄虚作假等影响诉求人合法权利的,向监察机关提出处理建议,并协助监察机关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中心)本级预算。

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行政服务中心设5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综合股;协调股;督查股;信息股;12345政府热线办公室。中心事业编制1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3无离退休人员。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收入预算314.28万元,比上年增加70.83万元,增长2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增加了临聘人员10名;支出预算314.28万元,比上年增加70.83万元,增长2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增加了临聘人员10名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5.4万元,比上年减少0.2万元,下降3.7%,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减少公务用车次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4万元,减少0.2万元,下降4.5%,主要原因是公车使用次数减少,公务接待费1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4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其中:办公费5.6万元印刷费1.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万元,公务接待1万元,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但2016年年中追加了政府采购预算251.76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251.76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2016年已付77.93万元,还有173.83万元2017年待付。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1231日,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本单位借用机关事务局车辆一辆,为我单位一般公务用车。资产变动情况为:无资产变动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7主要工作目标有:全面梳理和优化支出流程,健全预算编制和执行相适应制度;突出重点,认真抓好大额的重点项目支出,在合法依规、安全可靠的前提下及 时高效地做好支出工作,力

争 2017年整体支出目标达到 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 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 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 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7部门预算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