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河源市源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河源市源城区编办概况
一、主要职责
河源市源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是源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负责全区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工作,既是区委的工作机构,又是区政府的工作机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统计管理全区党政群机关(含党委、政府各部门,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机关,以及其他行政机构,下同)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
(二)负责拟订本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区直机关和乡镇机构改革方案,负责乡镇(街道)的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三)管理区直机关的职责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乡镇机关的机构设置与调整,分配和调整区直机关和乡镇(街道)行政编制总额。
(四)协调区直机关之间、区直机关与乡镇(街道)之间的职责分工。
(五)负责拟订本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区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负责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六)监督检查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区直机关“三定”规定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以及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
(七)负责全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八)承办区委、区政府、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和上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区编办2018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4个,包括河源市源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本级)和下属3个预算单位,河源市源城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河源市源城区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河源市源城区政府绩效评价中心。
(二)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设3个内设机构:
1、综合股(监督检查股与其合署办公)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财务、固定资产和后勤服务等工作;承担统计、外事、安全保卫、政务公开等工作;管理区直和乡镇(街道)行政编制总额;管理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系统的机构编制;协调政法部门的职责分工;负责本机关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退休人员的服务等工作;负责本机关的党群、纪检工作;负责综合性调研、宣传、信息、网络以及政策咨询工作,起草重要文稿。
负责监督检查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区直机关“三定”规定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以及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承担信访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纪违规问题;对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执行过程中的问题进行解释。
2、行政机构编制股
组织实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党政群机关机构改革;审核区直机关的职责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乡镇机关的机构设置与调整;协调除政法部门外各部门的职责调整与分工。
3、事业机构编制股
组织实施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审核区直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区直事业单位、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主要任务、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经费来源渠道等。
2017年全年定编人数13人,其中:行政编制2人、行政专项执法编制7人、事业编制4人。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2017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2017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具体数据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34万元,比上年增加35.72万元,增长36.34%;2017年支出预算134万元,比上年增加35.72万元,增长36.34%,主要原因是按照国家调资政策增加了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以及项目支出所致。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2万元,比上年减少2.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未作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因2016年12月对公务车进行资产处置,故2017年未作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1.2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3.54万元,比上年增加3.84万元,增长39.58%,其中:办公费4.14万元,印刷费1.10万元,邮电费0.25万元,差旅费1.75万元,会议费1.55万元,其他交通费2.94万元,工会经费0.60万元,公务接待费1.2万元,手续费0.01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0万元,未作预算安排。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办公用房61平方米(调配使用),主要实物资产数据情况为:2016年末固定资产总额13.63万元,其中:通用设备12.56万元、家具类1.07万元。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7年,区编办的主要工作目标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落实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管理,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切实加强事业单位专项执法检查和实地核查以及网上名称管理和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等工作,保持全区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总体稳定以及各项改革顺利推进。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区编办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 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收入。
(三)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 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 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费。1、因公出国(境)费是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是指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是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支出(含外宾接待)。
(七)机关运行经费: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2017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2017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