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源城区体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源城区体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编制体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指导和推动我区的体育改革。

(二)指导镇(场)、街道办事处开展体育工作,指导和配合区内各部门、各行业、各社会团体积极开展体育活动,协同各部门做好学校、厂矿、企业、机关、农村的体育工作,指导实施全民健身计划。

(三)对竞技体育进行宏观指导和管理,统筹规划体育运动项目的布局。

(四)负责举办各类体育运动会,承办省级、市级的体育比赛和参加市级各项体育比赛和组织管理统筹安排。指导协调监督全区的体育竞赛工作。

(五)组织和指导体育科学研究工作,培训体育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体育健身咨询服务。

(六)协同有关部门规划体育设施建设布局。

(七)研究制订体育经济和经营活动的政策及地方规章,归口管理体育市场。

(八)对全区的体育社团(协会)进行资格审查、管理,并指导体育社团(协会)的工作。

(九)抓好本部门及直属单位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制订有关规章制度。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以及上级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以及纳入编制范围的下属单位预算。下属单位具体包括:源城区业余体校。

  

(二)源城区体育局内设办公室、群体股、体育市场股,编制7名,离退休人员6人。

源城区业余体校编制3名。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85.69万元,比上年增加46.37万元,增长19%,主要原因是提高了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85.69万元,比上年增加46.37万元,增长19%,主要原因是提高了工资福利。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2万元,比上年减少2.3万元,下降65%,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比减少3.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取消公务车;公务接待费1.2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4.8万元,比上年增加2.3万元,增长18%,主要原因是提高人均标准。其中:办公费8.5万,劳务费20万,邮电费1.5万,会议费0.2,委托业务费15万,日常维修费35万,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12万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37.98万元,其中服务类采购预算37.98万元等。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 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 的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 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 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 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 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 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 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财政厅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 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 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 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 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 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 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 指财政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 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 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 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 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 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 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 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 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7体育局部门预算公开表.xls